中國的汽車召回制度自2004年10月1日起至現在已經執行了將近兩年,但個別汽車制造廠商還存在對涉嫌缺陷質量問題隱瞞不報或通過維修站私下處理的違規行為。國家質檢總局決定對缺陷汽車召回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這些缺陷車輛還能否繼續隱藏,而誰又將第一個被強制召回?
42萬輛
召回量還不及美國零頭
從我國汽車召回制度開始實施,已先后有27家國內外汽車制造廠商實施了54次主動召回,涉及車型59種,召回汽車車輛422517輛。但在同時期2004年的美國和日本,整車召回達到3700多萬輛,其中美國有3060多萬輛,日本達到620多萬輛,由此可見,我國汽車召回制度執行后的將近20個月的時間內,汽車召回總量還不及美國2004年汽車召回總量的一個零頭。
記者從中國質量協會全國用戶委員會在今年4月發布的一項數據中看到,今年第一個季度汽車質量投訴相比去年繼續上升,其中,車身附件及電氣、發動機存在的問題投訴率最高,而且一次投訴用戶就能得到滿意解決的比例下降很多,同一問題二次甚至多次投訴的比例上升很快,占到投訴總量的32.08%,這也就意味著汽車企業對服務的重視相對于汽車產量的快速增長明顯滯后。此外,這些投訴中因為汽車質量問題造成用車存在安全隱患的占到了11.6%,造成交通事故的占到了7.5%。
有觀點認為,國內部分汽車行業進行設計生產的時間不長,在設計和制造能力上都有很多不足,就更容易造成產品的缺陷。但如果認真查找,結果也許是大部分車都需要召回,廠家將可能為此搭上不菲的相關費用,也許這就是國內廠家對于“召回”視而不見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