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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國家汽車質量責任擔保措施
美國———在全世界范圍內和我國擬制定的汽車三包規定有直接可比性的就算美國的《檸檬法》了,這是一部保障汽車購買人權益的法律。消費者買到有問題的汽車時,就如同吃了一個青檸檬,酸楚不堪,難以下咽,因此美國人把毛病百出、一修再修的問題汽車稱為“檸檬車”!稒幟史ā肥歉髦菀幎ǖ谋Wo購買了有缺陷汽車的車主權益的州法律規定的總稱,盡管各州的標準、規定、程序不盡相同,但如果消費者購買在制造商質量擔保期內的有缺陷的車輛,并且在合理的嘗試次數后制造商仍未能修好汽車,那么消費者就有資格要求廠商給予換車、貨幣賠償或其他方式的補償。
日本———日本政府并沒有在政策上對汽車修、退、換方面給予相應的規定,而是汽車制造企業根據市場競爭決定其售后修換服務。一般來講,汽車質量保證期為3年或6萬公里,重要零部件為5年或10萬公里。同時,將汽車使用者在汽車的檢查、維修方面的義務寫入法律,如《公路運輸車輛法》第47條規定:使用汽車者必須對汽車進行檢查,并進行必要的維修,保證汽車符合安全基準。
歐洲———歐洲也沒有針對汽車產品的三包法案,主要通過商品銷售及其擔保的某些規定,要求汽車銷售者必須向消費者提供符合銷售合同的商品,其最短的強制質量擔保期是兩年,但銷售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延長擔保期。如果其提供的產品不符合銷售商允諾或達不到消費者的合理期望,則意味著銷售商沒有履行其合同,需承擔更換、修理、降價處理或補償消費者損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