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和美國對“中國汽車零部件進口機制(實指《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不滿,正在被緩解。
昨天,記者在海關總署網站上看到了“關于推遲實施有關整車特征的進口價格百分比界定標準以及有關汽車總成(系統)特征的A、B類關鍵件的區分標準”的公告。據了解,這一公告實際上在7月12日就悄然出現在了海關總署網站上,但是業內外都少有人知。業內專家昨天向記者表示,這應該是我國為緩和與歐盟的關系而做出的讓步,受益的將是歐盟和美國的汽車制造商,特別是寶馬、奔馳、沃爾沃等高檔國產車廠家。
公告稱,《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海關總署、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令第125號)發布了進口汽車零部件構成整車特征及構成汽車總成(系統)特征的界定標準。經研究決定,原定于自2006年7月1日起實施的有關整車特征的進口價格百分比界定標準以及有關汽車總成(系統)特征的A、B類關鍵件的區分標準,推遲到2008年7月1日實施。從去年底開始,歐盟和美國對中國汽車零部件進口機制表示不滿,到今年3月底開始升級。歐盟和美國認為,中國對等于或超過整車價值60%的零部件征收與整車相同的關稅,實際上等于變相規定了零部件“國產化的比率”,違反了世貿組織的相關規定。此后,中國與歐盟和美國進行了一系列的磋商。
業內認為,此次我國對較關鍵的兩項界定標準延后兩年實施,應該是對歐盟和美國的讓步,也是靈活性和原則性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