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車和機動車駕駛員檔案號相同引發混亂
“我都一年沒開車了,沒想到卻被記錄了4項違法處罰,并因逾期未繳納罰款被累積積分51分。”昨天(8月28日),意外被“罰”的王先生打來求助電話說,“如果再解決不了,我的駕照就要被停止使用了。 ”
王先生說,前幾天他去交通隊審驗駕駛證,意外得知自己在今年3月13日曾在三環輔路被處罰過,當時共有4項違法行為,當場被刷卡600元、扣了3分。可這一切王先生完全不知情,也就從未去銀行繳納過罰款,結果這4項違法行為因為“超過三個月不繳納罰款”,每一項都被累計了12分的積分。一年沒開過車的王先生就這樣“收獲”了51分,他除了覺得莫名其妙,更無法接受駕駛證即將被停止使用的事實。
今天上午,豐臺交通支隊證實說,王先生說的都是事實,接到他的投訴后交管部門已經查實,這些違法信息的形成,是因為本市農用機動車由農業監理部門核發駕駛證、編制檔案號,但其檔案號會與交管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員的檔案號重復。3月13日,方莊交通中隊民警在三環輔路對一位農用拖拉機駕駛員進行了處罰,并將處罰信息上網,由于電腦內沒有農用車的資料,結果這些罰單就都“轉嫁”給了檔案號相同的王先生。
豐臺交通支隊表示,他們決定為王先生消除這些違法信息。據了解,這種失誤在交管部門的工作中并不少見,要想真正解決還需要通過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