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承諾:中航資產暫不注入長安上市公司
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因《第一財經日報》等媒體報道了中國長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或公司“將與中航汽車進行重組”事項,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2.4 條的規定,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長安汽車(000625)、長安B(200625)于2009年11月6日起停牌。
停牌期間,公司就上述傳聞向公司控股股東中國長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長安汽車集團”)進行了核實,現將有關情況說明。
如下:
1、中國南方工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南方集團”,本公司實際控制人)和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航集團”)擬對中國長安汽車集團重組。
中航集團以其持有的昌河汽車、哈飛汽車、東安動力、昌河鈴木、東安三菱的股權,劃撥南方集團旗下的中國長安汽車集團;南方集團將旗下中國長安汽車集團23%的股權劃撥中航集團。兩集團重組成立新的中國長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集團持股77%、中航集團持股23%。2009 年11 月10 日,南方集團、中航集團簽訂了重組協議。該事項還需取得國務院國資委、發改委、商務部、證監會等國家相關管理部門批準;
2、上述重組完成后,中國長安汽車集團對公司的持股比例和控股地位均沒有變化;
3、中國長安汽車集團對于劃撥進入的中航集團汽車資產,目前沒有注入我公司的相關計劃,并承諾至少三個月內不再籌劃該事項。
《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香港商報》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9 年11 月11 日
(文章來源:搜狐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