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955年加入大力發展國民車 日本確立了發展“國民車”的戰略,1956年產量突破10萬臺;1963年產量突破100萬臺;1966年產量又突破200萬臺。日本政府對發展汽車工業采取了扶植和保護的雙重政策,一方面控制外國車進入日本,一方面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國家的保護政策有:保護性關稅(1968年前,汽車的進口關稅率為30%),實行對國產車有利的物品稅制:通過外匯配額手段限制進口;外匯限制等。屬于副執行政策有:由政府金額機構提供低息貸款;提供補貼;特別折舊;免除所需設備的進口稅;允許引進所需技術等。1965年,日本汽車總產量為180萬輛,其中轎車達70萬輛,但關稅仍維持在30%的水平。
韓國:1967年加入禁止進口日本車 1967年韓國整車產品的自制率為21%;1971年上升到50%;1980年,小
排量轎車的自制率達到93.5%,中檔轎車的自制率為69.4%,一般客車為90.4%,高速客車為67.7%,貨車為79.5%。1986年,“
起亞”、“
現代”汽車制造企業的自制能力分別為67.7%和67.4%。
80年代以前,由于國內購買力不足,韓國對進口采取不積極的態度。在政策上的反映為:1962年,禁止整車進口,制定汽車工業扶植法;1972年公布“汽車工業合理化措施”,將汽車工業置于國家的嚴格控制之下,幾經合并后發展“
現代”、“
大宇”、“
起亞”三家。1973年,該國工商部提出,開發國內市場沒有的車型。韓國后來雖然允許進口汽車,但采取了高關稅政策,同時還征收很多其他名目繁多的稅種,如特別消費稅、特別間接稅等,并在國內制造“用國產車光榮”的社會輿論氛圍,以抵制進口,刺激國產車的消費。
1975年以后,韓國汽車工業開始高速發展,1980年全國汽車產量超過10萬輛,1985年接近40萬輛,產品已經出口到包括北美和西歐在內的世界40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世界汽車工業強國的壓力,韓國不得不開放本國市場,但采取分階段進口自由化的政策。但至今仍然禁止進口日本車。
美國:1947年加入先松后緊的進口政策 當時美國汽車產量為500萬輛,占世界總產量的80%。美國的汽車進出口制度相當寬松,不僅不排斥進口,而且進口關稅很低。1950年進口2萬輛,出口25萬輛;1960年情況發生變化,進口50萬輛,出口32萬輛;1970年更變為進口250萬輛,出口80萬輛,進出口比例為2.5:1;到了80年代以后,進出口比例竟變為4.5:1。
由于受到外國產品競爭,美國政府處于對本國經濟的保護,開始對進口車進行嚴格的限制,特別是對日本車加以限制。此外,還實行了嚴格的進口認證制度,凡不符合美國排放法規要求的產品,一律不準進入美國市場。韓國
現代公司的EXCEL,就是由于不符合美國排放法規,因而推遲了進入美國市場。
巴西:1948年加入國產化率必須達到85%
1907年,用許可證的辦法制造意大利
菲亞特公司的產品;1919年、1924年,“
福特”、“
通用”分別在巴西建廠生產汽車。60年代中期以前,每年以10%的增長速度發展。到1988年,巴西已經躋身于世界汽車前十強中的第八位。
在外貿制度上,巴西實行了嚴格的“進口數量管制”,如“進口配額制度”、“優先商品進口單和禁止商品進口單”、“進口許可證制度”。1985年以前,轎車的進口關稅為200%,從拉美國家進口為100%;1990年以后降為40-85%;1991年降為20%。從1948年加入GA
TT到1990年6月一直禁止整車進口。自1990年7月1日起,雖然可以持進口許可證進口,但仍然執行高關稅制度。對于國產率問題,巴西政府有嚴格的要求,凡在巴西生產的汽車必須有85%的零部件自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