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5日起,司機可自行快速處理交通事故
從4月15日起,機動車之間發生事故僅造成車輛輕微損傷的,事故責任明確且不用再進行調查的,當事司機可以自行快速解決。如符合此條件卻不快速處理事故而造成交通堵塞的司機,將被罰款200元、扣除6分,并吊扣駕駛證半年。
據了解,目前交管部門已計劃印制300萬份《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4月10日以后,司機可以到車管所,各交通支、大隊的事故科,交通安全教育學;虮kU公司領取協議書。交警提示,如果自行處理交通事故,當事司機一定別忘了在協議書上簽字,以示責任明確。
在發生事故后,對符合自行解決交通事故條件的司機,明確責任后仍不及時撤離事故現場而造成交通堵塞的,司機將受到罰款200元、罰6分和吊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據悉,除了可以自行處理的交通事故外,有些交通事故還要交給交警處理。如果發生事故的當事司機對事故事實有爭議,事故造成了人員傷亡或者事故車輛已經不能行駛,事故一方駕駛員屬于酒后、無證駕駛、駕駛無號牌汽車的,當事人應該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保護現場等候處理。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