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3億多人口的城市人均GDP值最高,是轎車大展宏圖的地方,在這里提倡發展轎車沒錯。
但是,由于錯用了一個轎車統計數字,卻使中國汽車工業走了一段彎路。
日歐數據不適合中國
這段被錯用的統計數字是這樣寫的:
“在汽車產量和保有量中,75%為轎車。而在轎車產量和保有量中,除少量為公用、經營用轎車外,80%以上為家用轎車。也就是說,世界上每生產和保有4輛汽車,就有3輛為轎車。而3輛轎車中,有2.5輛以上為家用轎車。由此可見,世界汽車工業的發展,主要是轎車工業的發展,而轎車工業的發展,對轎車進入家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從總體發展看,載貨汽車需求量有限。目前全世界各種載貨汽車包括大客車、面包車等,合計產量僅為1300萬輛。同時,載貨汽車一般生產批量小,生產技術、裝備技術、開發技術都較低,難以充分體現汽車工業發展水平。因此,靠發展載貨汽車難以把汽車工業建成支柱產業。”上述數字采自日本和西歐,這些國家城市化程度很高,面積不大。
美國則不然。2001年,美國生產乘用車4881717輛,輕型貨車6292269輛,中型/重型商用汽車252767輛,美國汽車產量合計11426753輛,美國轎車占有比例為43%(數據采自2002年第3期《汽車情報》)。
在幅員遼闊的美國,轎車產量的占有比例遠遠低于75%,產量也比皮卡少百多萬輛。由于國土面積大小以及國家情況的復雜程度不同,中國應當參照的數據更應該是美國的而不是日本西歐的。
參照系不準導致政策失誤
如果說75%的汽車該是轎車,那我國的汽車市場只能是買得起、用得上轎車的3億城市人的事,與農村和中小城鎮的8億多人口無關。難怪數不清的汽車媒體多年來不斷鼓吹轎車,就是不談如何在農村發展汽車,無怪乎許多關于“中國汽車工業”的論文只談轎車,雖然文不對題,大家都心照不宣。
城市有四大功能:生活功能、生產功能、消費功能和服務功能。這四大功能都要靠商用汽車來實施,轎車只能實施一部分生活功能。由于采用了日本和西歐的75%的轎車比例,許多城市將道路都讓給轎車專用,對有價格優勢的微型汽車和皮卡實施各種限制。世界其他城市為了實施城市的四大功能,都是商用車放行,轎車限行,唯獨中國相反。加入世貿了,交通管理也該和世界接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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