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小
排量汽車解禁了,在人們的意料之中。
國家發改委等六部委的這個“解禁令”,給嚴寒的冬季帶來了溫暖的氣息——政府從汽車生產、消費、運營、管理、規劃等領域對老百姓發出了國家鼓勵小排量車的明確信號。
但這一紙“政令”,只對各地解禁小排量汽車定了一個大的框架,由于其本身缺乏強制性實施細則,使得“解禁令” 懸念重重。
“小排量”標準尚不明確 國家發改委等六部委要求,各地今年3月底前必須完成清理有關限制節能
環保型小排量車規定,表明了國家在“解禁”問題上的政策決心,但什么是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還尚未確立標準。
一般說來,衡量小排量車先進與否的標準應該有四個指標:升
功率(即以1升排量為衡量標準下
發動機的
最大功率)、城市工況下最低
油耗、尾氣排放、碰撞安全性。只有制定了公平、公正、公開、有操作性的標準,而且在認證過程中既堅持原則,又不給廠家增加負擔,才能促使汽車廠家不斷實施技術進步,推出先進的產品。
國人消費觀念尚不明朗 六部委的文件稱,近年來,隨著汽車工業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在安全性、動力性和外觀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改善,同時其燃油消耗少、尾氣排放低、外形尺寸小、道路和車位占用面積少等優點也日益突出。小排量車逐漸在質量以及形象上迎合消費者的胃口,但從今年汽車市場的主流消費車型來看,排量在1.6升以上的
中級車仍是汽車消費的主力細分市場,炫耀性因素仍在汽車產品消費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小排量車型的發展。如果開禁后,消費者的這種購車觀念不能及時轉變,小排量車就有“叫好不叫座”的危險。
政策操作性會受限制
“這份規定并沒有實質性的內容,我們只能表示審慎樂觀。”很多汽車
廠商認為,發改委出臺的只是一份相當于指導性意見的文件,缺乏強制性,而且沒有相關政策細則。
一位業內人士也指出,此項政策沒有提及具體界定節能環保型小排量的標準,也沒有充分考慮各個地方具體限制小排量政策情況的差異,不免帶有“一刀切”的痕跡,從而影響到政策的操作性。因此,出臺相應的配套政策不可小視。
產業界尚無充分準備 如果以1.3升及以下為小排量的定位的話,目前已知2006年新上市的至少22款車型中,可供選擇的寥寥無幾,而民眾最喜歡的0.8升左右的“真”小排量車則完全沒有。即便是現在抓緊時間選型、生產,到上目錄都會是一段不小的時期,顯然,至少是在06年民眾對小排量車的選擇面依然會非常之低。
解禁是個積極的信號,在擔心政策后期執行力的同時,企業更需要積極主動的邁出實質性的步伐,諸如在小排量車研發、營銷等各個方面,切實加強小排量車自身的競爭力,以優秀的小排量車吸引更多的消費者。
“解禁令”缺乏強制性
國家發改委等六部委的“解禁令”,給小排量汽車帶來了春天,但仍需要多方因素來共同培育,單純依靠廢除“限小”來指望小排量環保車迎來春天只能是一廂情愿。
從六部委所下發的文件來看,廢除“限小”在法律準備上仍不完善,缺乏強制性。有人他建議,對于鼓勵小排量車和解除對該類車型的限制,應進入全國人大和地方人大的立法環節,成為一個真正的法律條款,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小排量車發展的限制問題。有專家認為,作為一個具有約束性的法規,仍需要以具體的內容來對精神進行落實,而這需要和立法程序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