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是國家發改委規定解除“限小”政策的最后大限。有了北京、上海在4月1日解禁的示范性作用,人們相信其它各城市也拖不了太久。小排量汽車自上世紀末逐漸開始受到各地城市管理者的歧視,但這成為了現今社會最顯眼的一種不和諧。現在,這種不和諧終于自北京開始消失。人們是時候反思一下這個漫長而復雜的過程了。
城市管理者“限小”的原因無外乎兩條,其一是污染,其二是擁堵。污染問題并非小排量汽車獨有的缺點,在同樣技術水平上來衡量的話,小排量當然比大排量更少污染,這是不言而喻的道理。說到擁堵,那更是所有參與道路活動者共同的責任,尤其是管理指揮機關的責任。絕非小排量汽車獨自禍害造成的。那么它是怎么成了限制對象的呢?
事實上,在眾多似是而非的“限小”理由當中,一部分支持“限小”的群體已經暴露了真實意圖。比如說關于節能問題,反對解禁者認為,不要以為鼓勵小排量車就能節油,雖然就單個車輛來說,小排量車比大排量車耗油少,但是,小排量車一解禁,就相當于受到了鼓勵,買車的人就多了,耗油總量反而會上去。
誰會有這樣的想法呢?一是更富有的人,他們希望更多地、免受打擾地享受依靠國家財稅建立起來的交通設施。二是交通管理者,汽車少一點,他們的壓力就輕一點。還有一些官員主張“限小”的,主要是出于一種市容的虛榮心。平心而論,他們產生這些想法,可能也屬自然之事。問題在于,這一小部分人的主張因為一些他們的天然優勢而轉化成了具體的規定,而且還是一種有足夠力量得以維持下去的規定。他們依靠的便是行政力量及其解釋力。
必須強調的是,社會智識階層當中,有相當多的人附庸于權貴,他們擅長于將知識用于某種特別的目的而拋開真正的社會公正,甚至于把公平正義也拿來做幌子,而將真實的意圖隱藏在背后,正是有賴于這些人的本事使得簡單的事情復雜化了。
現在北京市開始把“限小”的政策轉向“限污”。這個轉變是管理方式在本質上的進步,它可以促使人們更多購買排量小而且技術水平也屬上乘的轎車,而推動小排量汽車的進步。
胡適有句話,“不疑處有疑”。當有人說出一番看似正確的道理,但結果又不符合你的想法,那就一定要說出自己的懷疑來,形成一定的辯論。要充分利用各種業已存在的制度保障來表達自身的利益要求,這是達到我們這個社會各個組成部分之間利益均衡的最根本的基礎,它最終可以促使我們這個社會的種種制度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