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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紳特上市半年內降8000元 100名車主聯名起訴北京現代————
汽車降價該不該賠?這個問題在汽車業內已經不是一個新問題了。隨著最近汽車降價的增多,許多剛買了車就降價的消費者在憤怒之余,也拿起了法律武器,要求汽車廠商給予一定的賠償。
典型的案例就是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北京現代雅紳特車主訴北京現代“商業欺詐”。過程是,雅紳特在上市116天后宣布降價8000元,為此不滿車主以北京現代總經理曾經在媒體上承諾過不降價為由,要求北京現代降價賠償8000元。不管北京現代最終是否會賠償,相信今后其他汽車企業都會引以為戒了。
對于降價,絕大多數消費者的態度是“忍”,或者是自認倒霉、空發幾句牢騷,或者沉醉在買了新車的喜悅中,掩耳盜鈴,不再理會車價。甚至還有車主自我解嘲說,等離子電視從五六萬元降到了一兩萬元,降價速度比汽車快多了。
汽車廠家也有自己的說法。從根本上講,降價是汽車企業內部的事情,企業是不可能提前通知消費者的。因此,在理論上,廠家是不應該給消費者補償的。但據了解,一般廠家都會多多少少地給“那些買了車就降價”的消費者一點好處的,例如延長保修期、送點裝飾之類。
因此,事情的關鍵是消費者和廠家,對于降價賠償的底線是什么?是買了車,第二天宣布降價的要賠,還是一個星期后宣布降價的該賠。這樣的問題是很難有答案的,很大程度上在于消費者與廠商的協商。畢竟,很多時候,廠家的做法都是“合法不合理”。
當然,北京現代的官司還有不一樣之處。其問題的關鍵點不在于降價該不該賠,而是在于企業高管的公開講話算不算企業不降價的正式承諾,即便算是口頭承諾又能不能作為降價賠償的法律理由。
不過不管怎樣,在這場消費者與廠家之間的“降價賠償”博弈中,汽車企業將逐漸失去消費者的信賴,損失的是品牌。
7月10日,北京現代宣布對雅紳特手動舒適及自動豪華兩款車型調整價格,降幅為8000元,并公布另外兩款上市,其中1.4手動基本型還沒露面就已由7.98萬元降了6000元。半個月后,一封律師函遞到北京現代法務部,要求對前期車主實行差價賠償,否則將于8月8日將其訴至公堂,罪名是“商業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