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消費者調查 消費稅調整不力/作用小
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的快速上升,結構性失衡問題日益明顯。小排量車市場萎縮,而同時消費者對大排量車需求旺盛,由此造成能源消耗量急劇上升,環境污染日益嚴重。面對嚴峻的形勢,國家希望通過調整消費稅稅率來引導消費者購車行為,簡稱為“揚小抑大”,揚小,指降低小排量車購車消費稅以鼓勵消費;抑大,指提高大排量車購車消費稅以抑制消費。
相關新聞:
[調查報告]新消費稅影響 抑大或甚于揚小
網絡私車限行調查報告 私車限行堵不如疏
08年J.D.Power滿意度調查 報告評點(圖)
調查顯示:油價波動將影響消費者購車行為
| 原消費稅率 | 預計調整后消費稅率 | 實際調整后消費稅率 |
排量≤1L | 3% | 1% | 1% |
1L<排量≤1.5L | 3% | 3% | 3% |
1.5L<排量≤2L | 5% | 5% | 5% |
2L<排量≤2.5L | 9% | 10% | 9% |
2.5L<排量≤3L | 12% | 15% | 12% |
3L<排量≤4L | 15% | 25% | 25% |
排量>4L | 20% | 40% | 40% |
益派世研根據對汽車行業的研究,預測消費稅稅率調整幅度,計算對車價的升降,調查對消費者購車的影響,以分析本次調整消費稅稅率的作用。最終消費稅稅率調整與我們的預測雖然有一定偏差,但幅度不大,不影響消費者的判斷。
結論與分析:消費稅調整能起到調節購車排量的作用
消費者對汽車消費稅調整所起到的作用表現出積極評價,大多數認為可以達到事先規劃的“揚小抑大”的目的。同時,認為起不到“揚小抑大”目的的消費者比例并不低。通過上圖數據,可以進一步得到消費者對該政策所起到兩方面作用的判斷,對小排量車的鼓勵作用得到更多消費者的肯定。
對小排量車鼓勵作用的評價:鼓勵作用偏小
約1/4的消費者對降低消費稅鼓勵小排量車的作用表現出積極態度,而另外3/4的消費者認為降稅幅度小,作用有限。
消費者認為應該增加其他措施
一、擴大降稅范圍
“排量≤1L”的車型消費稅已經降至1%,繼續削減意義不大。接近70%的消費者認為應該將“1L<排量≤1.5L”車型納入降稅范圍,同時也有30%以上的消費者認為降稅范圍應當擴及“1.5L<排量≤2L”車型。
擴大降稅范圍的效果是明顯的,希望購買排量在1L到2L區間的消費者人數眾多,接近3/4,降稅可以使更多消費者受惠,但同時這一做法也會極大地削弱降低“排量≤1L”消費稅的作用,這是政策制定者必須想到的。
二、增強小排量車技術含量,提高吸引力
在調查中列舉的其他措施中,提高技術,增強吸引力是鼓勵消費者購買小排量的最好辦法,但這并不是政策對消費者的直接鼓勵措施,同時技術升級也不是廠商能夠短期內實現的。
三、降低購買和使用小排量車的其他費用
政府可以調節的其他稅費成為消費者希望鼓勵小排量車發展的主要措施。相比起只有3%調節空間的消費稅,目前征收幅度為10%的購置稅無疑具有更大的調節空間,也成為小排量車消費者最希望降低的稅費;其次,啟動燃油稅,提高成品油零售價格,從而凸顯小排量車燃油費用低的優勢也受到消費者的普遍關注;再次,對使用過程中的其他收費給予優惠可以加強消費者購買小排量車的意愿。
四、其他措施
回答其他措施的受訪者給出了自己的治理思路和具體措施,其中不乏一些合理建議。目前國內小排量車價格水平普遍較低,因此廠商在創建品牌方面投入不足,售后服務觀念單薄,將原本計劃購買小排量車的消費者推向更高排量車。加強品牌和售后服務建設,是要求廠商主動創造更符合消費者需求的產品和服務,而不是一味等待政府調節措施。
治理思路 | 具體措施 |
鼓勵小牌量車購買 | 創小排量車品牌 |
提高小排量車售后服務水平 | |
取消對小排量車的限制行為 | |
直接降低購買價格 | |
出租車限定使用小排量車 | |
限制大排量車購買 | 限制政府購買大排量公車 |
提高2.0升以上車型的車輛購置費 | |
鼓勵小排量車使用 | 養路費、過路費按排量區別對待 |
鼓勵其他交通工具 | 發展公共交通工具 |
發展非汽油車型 | |
營造正確消費觀念 | 適合自己而非一味求大 |
對大排量車抑制作用的評價:抑制作用偏小
只有1/4的消費者認為提稅對大排量車消費抑制作用明顯,其余3/4的消費者都認為提稅幅度小,抑制作用有限。由于大排量車普遍價格較高,購買這種車型的消費者收入很高,因此小幅增加消費稅對于這一群體來說無關痛癢。
消費者認為應增加其他措施
一、擴大增稅范圍、提高增稅幅度
益派咨詢的預測增稅范圍涵蓋至2.0L以上車型,增稅幅度隨著排量增大階梯式增長,但最終政策為3.0L以上車型是增稅界點,2.0-3.0L車型消費稅維持原有幅度不變。從調查結果來看,消費者普遍認為2.5L是增稅界點,且增稅幅度應該繼續提高,尤其是對于排量在3.0-4.0L的車型。
三、提高購買和使用大排量車的其他費用
提高消費稅只是一次性增加消費者購車費用,而提高用車費用則讓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不斷地感受到壓力,因此后者是更有效的限制辦法。加征燃油稅,顯著提升成品油零售價格是消費者呼吁度最高的稅收措施,同時,提高停車費等用車費用也得到了一半以上的消費者認可。
與消費稅類似,提高購置稅稅率也可以增加消費者一次性購車費用,從而對抑制消費者購買大排量車產生作用。提高大排量車購置稅成為消費者僅次于燃油稅外的選擇。
三、其他措施
回答其他措施的受訪者給出了自己的治理思路和具體措施,主要集中在采取行政措施限制大排量車購買上。如限制大排量車上牌、對家庭第二輛車高額增稅、限制政府購買大排量車等,這些具備一定的合理性,但在實施上有相當大的難度。以限制上牌量為例,這一措施很可能會大大增加限制上牌排量的臨界排量的銷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對中小排量車有一定抑制作用。
治理思路 | 具體措施 |
限制大排量車購買 | 限制大排量車上牌量,增設牌照稅 |
對1.6升以上汽車加征高額特別消費附加稅 | |
從家庭購買的第二輛大排量車開始高額增稅 | |
政府用車費用透明化,公開化 | |
限制大排量車使用 | 提高養路費等各項用車費用 |
營造正確消費觀念 | 指導較富裕消費者的消費觀 |
多數消費者不會因為消費稅而調整購車計劃
受消費稅調整影響人數比例不足10%
如果只考慮消費稅調整前消費者的購車排量意向,受本次消費稅調整影響的消費者人數不足10%,其中希望購買“排量≤1L”車型的人數占7.88%,希望購買“排量>3L”車型的人數占1.01%,人數比例偏低。但是還應當考慮到希望購買相鄰排量車型的消費者有可能調整購買意向,因此政策產生的影響將會放大。
計劃調整購車排量的人數比例超過40%
調查顯示,42.25%的消費者會因消費稅調整而改變購車排量,其中35.75%的消費者屬于趨利行為,尋求消費稅下調帶來的購車優惠,而6.5%的消費者屬于避害行為,回避消費稅蕭條帶來的車價上升。但是,應該看到,將近60%的消費者不會因此而改變原定購車的排量,這其中一半是因為消費稅對其購車計劃沒有影響,另一半是因為與消費稅調整作用相比,排量對消費者來說更為重要。
原計劃購買“1L<排量≤1.5L”車型的消費者所受影響最大
消費稅調整不僅僅是激勵和限制作用,更重要的是導向作用。就本次調整范圍看,1.0L和3.0L是兩個拐點排量,因此是否能夠有效影響原本選擇這兩個拐點附近排量的消費稅是政策是否有效的關鍵。
從調查結果來看,257位原本希望購買“1L<排量≤1.5L”車型的消費者中有100位會考慮降低排量,比例達到38.91%,導向作用顯著,這一比例在“1.5L<排量≤2L”范圍內比例為30.75%。我們可以想象,大部分原本計劃購買1.2L、1.3L車型的消費者會考慮1.0L車型,這不但意味著消費稅的優惠,總體車價降低會更明顯。這一導向作用的影響范圍會向上延伸至1.4L、1.5L,甚至1.6L。
由于受訪的消費者中希望購買“排量>3L”車型人數很少,因此不能得出消費稅調整對購買大排量車的消費者有多大抑制作用,在受訪的8位消費者中,有3位考慮降低排量以減輕過多的消費稅負擔。
| 排量≤1L | 1L<排量≤1.5L | 1.5L<排量≤2L | 2L<排量≤2.5L | 2.5L<排量≤3L | 3L<排量≤4L | 排量>4L |
不會,消費稅調整引起的價格提升對我影響不大 | 28 | 80 | 104 | 25 | 1 | 1 | 1 |
不會,雖然影響明顯,但我仍希望購買中意的排量 | 9 | 66 | 105 | 33 | 8 | 1 | 0 |
會,消費稅向下調整給我帶來購車價格的實惠 | 22 | 100 | 103 | 47 | 12 | 1 | 1 |
會,消費稅向上調整使我回避購車價格的上升 | 4 | 11 | 23 | 10 | 1 | 2 | 1 |
合計 | 63 | 257 | 335 | 115 | 22 | 5 | 3 |
排量與車價高度正相關
發動機是汽車上的高價值零部件,一般來說,排量越大,整車成本越高,售價越高,因此大排量車的消費者往往是能夠承受更高價格的高收入階層。在本次調查中,雖然存在少量的離群點,但這一規律表現的很明顯。
| 3-5萬元 | 5-10萬元 | 10-15萬元 | 15-20萬元 | 20-30萬元 | 30-50萬元 | 50萬以上 |
排量≤1L | 21 | 28 | 8 | 4 | 2 | 0 | 0 |
1L<排量≤1.5L | 12 | 147 | 74 | 16 | 4 | 4 | 0 |
1.5L<排量≤2L | 3 | 82 | 161 | 71 | 15 | 1 | 2 |
2L<排量≤2.5L | 0 | 6 | 32 | 52 | 20 | 3 | 2 |
2.5L<排量≤3L | 0 | 0 | 4 | 6 | 10 | 1 | 1 |
3L<排量≤4L | 0 | 0 | 1 | 1 | 2 | 0 | 1 |
排量>4L | 1 | 0 | 0 | 0 | 0 | 1 | 1 |
合計 | 37 | 263 | 280 | 150 | 53 | 10 | 7 |
從平均值來看,消費者希望購買車的排量與負擔的車價成正比變化,但對于絕大多數計劃購買低價車和高價車的消費者,其希望的排量不低于1L,不高于3L。從這方面來說,對“排量≤1L”和“排量>3L”的車型進行調控也更有導向意義。
結論與建議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本次對消費者的調整是準確針對“排量≤1L”和“排量>3L”兩類車型的,其他排量車型并不在鼓勵或限制之列。
這樣的措施是有一定的導向作用的,尤其是對小排量車。大部分原計劃購買1L-1.6L排量車型的消費者會考慮降低排量,這一區間內消費者比例會顯著減少,轉移至“排量≤1L”車型的消費者中;政策對原計劃購買1.6L-2.5L的消費者影響很小,針對這些排量車型的消費稅稅率沒有變化,而這些消費者也不會去屈尊降至購買1.0L以下車型;政策對計劃購買3L以上車型的消費者作用無法確切衡量,我們預計會有部分原計劃購買3L-4L車型,且購車費用偏緊的消費者會將排量降至3L以內。
但是,并不能認為消費稅對消費者購車的導向作用很強烈,其主要原因還在于對低收入者來說降稅幅度小,而對高收入者來說增稅幅度小,因此在消費者購車和用車環節出臺后續措施很有必要。
數據采集與分析方法
本次調查從2008年8月13日開始,至2008年8月18日結束。調查采用在線可訪問樣組調查方法,基于ePanel搭建在線汽車潛在消費者樣組,設計樣本量800個,以消費者家庭月收入水平和地域作為交叉配額,分層抽樣,年齡、性別、學歷隨機出現。
| 4000-5000元 | 5000-7000元 | 7000-10000元 | 10000元以上 |
北京 | 50 | 50 | 50 | 50 |
上海 | 50 | 50 | 50 | 50 |
廣州 | 50 | 50 | 50 | 50 |
成都 | 50 | 50 | 50 | 50 |
益派咨詢基于在線可訪問樣組搭建的汽車潛在消費者樣組包括想換購的車主、已取得和未取得駕照的公眾。樣組會員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他們都是購車的決策者或對決策者有極大影響的人。樣組擁有每一個樣組成員的電話、郵寄、互聯網電子郵件中至少一種穩固的聯絡溝通方式,確保了樣本的真實性。截止2008年3月31日,益派咨詢汽車樣組樣本數量229,662個,其中潛在購車用戶121,000人,現有車用戶108,662人。
被訪者屬性信息:
家庭月收入水平
年齡段
性別
學歷
地域
在線可訪問樣組調查是目前國際日趨流行的、科學的在線調查方法。益派咨詢運用ePanel可訪問樣組調研平臺進行在線問卷訪問。相對于傳統調查,這種調查方法具有SCQQ的優勢,即快速、低成本、高質量、大樣本量。ePanel的唯一性管理是由系統控制,自動通過電子郵件的唯一性進行排查;同時結合人工方式排查虛假注冊、惡意回答來實現的。這樣確保了回收問卷的真實有效性。
ePanel的積極性管理是通過物質刺激、被動提醒、多途式互動管理等等方法實現的。這樣降低了會員對問卷的拒訪頻率。本次研究主要使用描述性統計方法,使用的統計軟件為SPSS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