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車地點:廣州各區的酒店、卡拉OK等娛樂場所集中的路段 ■整治時間:現在起至6月底 ■檢測方式:當場吹氣檢測,若有必要,還須到醫院抽血檢查 “現在要對你進行酒精濃度檢測,如果你喝了酒駕車我們將扣證扣車,聽明白沒有?”“好,請對這個塑料咀吹幾口氣,用力吹……”
昨晚,記者在廣州黃埔區107國道邊的酒后駕車查控點,見到一名司機正在接受酒精檢測。他深深地吐出三四口氣,測試儀上顯示為“零”,交警禮貌放行。 隨后,交警截停一輛豐田車,駕車者30歲出頭,他從記者面前走過,飄過一陣酒氣。交警一測試,果然,檢測儀顯示酒精濃度為“0.18”。他悄悄地告訴記者:“只是喝了一點啤酒。”交警除扣駕駛證外,還因該車無其他駕駛員代替駕駛、交通違章行為尚未消除,因此,又決定暫扣該車。 現場交警告訴記者,若駕車者呼氣酒精濃度達到0.25毫克/升以上,駕駛能力就會變差,肇事率比未飲酒時高兩倍;而在呼氣酒精濃度達0.55毫克/升以上,其平衡感和判斷力障礙度升高,肇事率比未飲酒時高十倍;酒精濃度在這樣的標準以上,大多數人還會出現頭暈、心跳急促、嘔吐等癥狀。 記者觀察到,在半小時中,這個查車點約查了10輛汽車、摩托車,共三輛被檢出酒后駕車。駕車者幾乎都是一個詞———“喝了一點點啤酒”。交警說,酒精檢測儀比較靈,哪怕是喝了兩杯啤酒,它也可測試出來,有的地方曾出現酒后駕車者遇到交警查車,一口氣飲下幾瓶礦泉水,想沖淡體內酒精濃度,結果還是被檢測出來。若有必要,交警還要求懷疑是醉酒駕車者,到附近醫院抽血檢查血液酒精濃度。 據悉,廣州交警支隊從4月23日起鋪開“酒后駕駛專項整治行動”,僅在昨晚,全市就有22個查驗點動用酒精檢測儀查車。 此次專項整治,交警部門將在全市各區的酒店、卡拉OK廳等娛樂場所集中的路段設置檢查點,對酒后駕車者進行現場檢測,違者一律按規定處罰。專項整治將持續到6月底。5月1日起,對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警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王普廖國華) 一年兩次被罰要吊駕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駕駛證,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駕駛證,并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一年內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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