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嚴打"上路學車" 違紀教練將被重罰
[2004-10-18 13:16:30] 太平洋汽車網
陳海玲
責任編輯:
wusimin
自1996年以來,廣州市就開始禁止學員駕駛教練車在市區道路學習駕駛。然而,近日來,記者發現越來越多的學員駕駛教練車在廣州市區學習駕駛。或在珠江新城、琶洲會展中心、赤崗塔等地練習停車泊位;或干脆開車上路,沿廣汕路開進岑村教考場。對此,廣州交管部門對記者表示禁令依然有效。如果駕校老師帶領學員上路學車,一旦被發現,教練將會被處以罰款500元扣6分的處罰。
交警上路學車當心挨罰
日前,一名市民向本報記者投訴交警“亂執法”。原來,他在市區道路學習駕駛時,被交警以無證駕駛為由加以處罰。該名市民拿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指著其中第20條對記者說:“你看,法律并沒有規定學員不得駕駛教練車上路學習駕駛呀?”據介紹,時下不少人學車都會像他一樣涌上馬路學車拿實踐經驗。
記者翻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發現法規在學員能否上路學車上表述比較模糊:“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
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廣州市現在嚴格執行的“禁止學員駕駛教練車上路學車”的規定,是廣東省公安廳1996年3月下文規定的。雖然,今年5月1日實施的《實施條例》里面有“在道路上學習駕駛”的表述,但也同時明文規定“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既然目前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并沒有“指定路線和時間”,上路學車當然是不允許的。按照有關規定,假使教練帶領學員上路學車,教練將會被處以罰款500元扣6分的處罰。他提醒廣大駕校師生,千萬不要誤解《實施條例》。
駕校上路學車確實進步快
駕校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學員已經有了一定的基礎,大部分教練都會帶著學員上路練練。只要不引發事故,或者車啟動不了趴在路上,交管部門一般也不會太多干涉。另一位行家則稱,其實在學員上路學車一事上,在一些比較靠近郊區的路段,交管部門采取了半默許的態度。實際上,學員的駕駛經驗自然很重要。就算考試合格沒有駕駛經驗,新手也很可能引發各種交通事故。
數據很能說明問題。從廣州市來看,3年以下駕齡司機的肇事率頗高。僅在2002年,3年以下駕齡司機在廣州市(含二區二縣市)占全年駕駛員事故總數的27.21%,事故總死亡人數的12.75%。從全省來看,2004年2月,駕齡在1年以下的駕駛員(實習駕駛員)責任事故較多,事故822宗,造成117人死亡,所占比例分別為23%和22%。這反映出駕駛員經驗不足,缺乏應急操作技術和經驗。
也許正是出于加強培訓工作的考慮,廣州市車管所一位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廣州市車管所正在醞釀解除學員車上路學車的禁令,按照《實施條例》選擇比較安全的路線、時段供學員上路學習。但一切都需要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最后批準。
廣州曾有兩路線可學車
廣州禁止學員開車上路開始于1996年3月。在此之前,廣州市允許學員沿兩條路線上路學車:一條是從西湖路開始,沿吉祥路、越華路、正南路、東風路、先烈路、天河路、崗頂進入岑村。另一條是從廣汕路出發前往岑村。1996年3月,廣東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出臺一份文件,要求學員不得在省道、市區道路練習駕駛技能。同年9月1日,公安部28、29號令生效,再次禁止在省道、市區道路練車,之后西湖至岑村線路遭禁;但廣汕路至岑村一線仍可通行。從1998年開始,學員練習道路駕駛全部改為在岑村教考場內進行。至今,廣州市岑村教考場外還立著一塊警示牌,禁止學員駕車上路。
拿了駕照再學車?無奈!
廣州車多易堵塞,學員上路學車似乎有點麻煩。但日前,記者采訪駕校師生,發覺現實幾乎逼著他們違規上路學車。原來,機動車學員都是經過實際道路考試才能拿到駕照。“但道路駕駛只有臨考前那一天的練習時間,駕校安排學員連同教練赴連南等地練車,僅憑那短短一兩個小時根本不夠用!币幻{校老師說,因此絕大多數學員在市內上路學車。甚至有些人拿到駕照后,覺得自己技術太差再回到駕校學車。行家對此呼吁,有關部門應該盡快完善有關法規。
交警上路學車當心挨罰
日前,一名市民向本報記者投訴交警“亂執法”。原來,他在市區道路學習駕駛時,被交警以無證駕駛為由加以處罰。該名市民拿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指著其中第20條對記者說:“你看,法律并沒有規定學員不得駕駛教練車上路學習駕駛呀?”據介紹,時下不少人學車都會像他一樣涌上馬路學車拿實踐經驗。
記者翻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發現法規在學員能否上路學車上表述比較模糊:“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
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廣州市現在嚴格執行的“禁止學員駕駛教練車上路學車”的規定,是廣東省公安廳1996年3月下文規定的。雖然,今年5月1日實施的《實施條例》里面有“在道路上學習駕駛”的表述,但也同時明文規定“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既然目前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并沒有“指定路線和時間”,上路學車當然是不允許的。按照有關規定,假使教練帶領學員上路學車,教練將會被處以罰款500元扣6分的處罰。他提醒廣大駕校師生,千萬不要誤解《實施條例》。
駕校上路學車確實進步快
駕校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學員已經有了一定的基礎,大部分教練都會帶著學員上路練練。只要不引發事故,或者車啟動不了趴在路上,交管部門一般也不會太多干涉。另一位行家則稱,其實在學員上路學車一事上,在一些比較靠近郊區的路段,交管部門采取了半默許的態度。實際上,學員的駕駛經驗自然很重要。就算考試合格沒有駕駛經驗,新手也很可能引發各種交通事故。
數據很能說明問題。從廣州市來看,3年以下駕齡司機的肇事率頗高。僅在2002年,3年以下駕齡司機在廣州市(含二區二縣市)占全年駕駛員事故總數的27.21%,事故總死亡人數的12.75%。從全省來看,2004年2月,駕齡在1年以下的駕駛員(實習駕駛員)責任事故較多,事故822宗,造成117人死亡,所占比例分別為23%和22%。這反映出駕駛員經驗不足,缺乏應急操作技術和經驗。
也許正是出于加強培訓工作的考慮,廣州市車管所一位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廣州市車管所正在醞釀解除學員車上路學車的禁令,按照《實施條例》選擇比較安全的路線、時段供學員上路學習。但一切都需要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最后批準。
廣州曾有兩路線可學車
廣州禁止學員開車上路開始于1996年3月。在此之前,廣州市允許學員沿兩條路線上路學車:一條是從西湖路開始,沿吉祥路、越華路、正南路、東風路、先烈路、天河路、崗頂進入岑村。另一條是從廣汕路出發前往岑村。1996年3月,廣東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出臺一份文件,要求學員不得在省道、市區道路練習駕駛技能。同年9月1日,公安部28、29號令生效,再次禁止在省道、市區道路練車,之后西湖至岑村線路遭禁;但廣汕路至岑村一線仍可通行。從1998年開始,學員練習道路駕駛全部改為在岑村教考場內進行。至今,廣州市岑村教考場外還立著一塊警示牌,禁止學員駕車上路。
拿了駕照再學車?無奈!
廣州車多易堵塞,學員上路學車似乎有點麻煩。但日前,記者采訪駕校師生,發覺現實幾乎逼著他們違規上路學車。原來,機動車學員都是經過實際道路考試才能拿到駕照。“但道路駕駛只有臨考前那一天的練習時間,駕校安排學員連同教練赴連南等地練車,僅憑那短短一兩個小時根本不夠用!币幻{校老師說,因此絕大多數學員在市內上路學車。甚至有些人拿到駕照后,覺得自己技術太差再回到駕校學車。行家對此呼吁,有關部門應該盡快完善有關法規。
關鍵詞: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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