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都作出了比以往更為嚴厲的處罰和扣分措施,廣州的一些酒樓生意因此受到影響:一些利潤空間較大的酒類銷量起碼下降了兩成!為此,一些大酒店便密鑼緊鼓籌劃推出酒后代駕服務,以解好酒顧客的“后顧之憂”。 毫無疑問,商家推出的酒后代駕服務,一方面是出于對顧客的生命安全負責的考慮,另一方面就恐怕是商家盯緊了顧客們的“荷包”———期望他們多喝酒多消費,從而獲得更多的利潤。交警部門認為只要代駕者具有駕駛資格,酒后代駕行為就合法,警方不會作過多的干涉。從法律角度上來講,這些也許確實沒有什么謬誤。從表面上看:酒后代駕服務也極有可能一時“紅遍大江南北”,成為一個新興行業,隱含無限商機。 事實真的是這樣的么?我們不妨作一番仔細的分析: 首先,酒后代駕服務由誰說了算? 在車主醉得不省人事時,不經過他本人的同意,誰有權利幫他代駕?這確實是一個值得商榷的問題,酒后代駕也是商品,一種服務性商品,沒有經過顧客的同意,強行“推銷”便是侵權。 其次,酒后代駕的費用如何算? 這是一個看似簡單其實比較復雜的問題。如果在酒樓結賬時就一起埋單,顯失公平,服務還沒享受,服務質量好壞都不確定,憑什么要先付錢?假如代駕服務過程終結了再結賬吧,代駕者如何向那些一塌糊涂的酒醉車主(尤其是單身漢)收費? 再次,代駕服務出了事故誰負責? 看來,解決問題的最根本方法其實只有一個,那就是車主駕車出去時不喝酒,這要想成為雷打不動的鐵律,很難!酒后代駕服務,只是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補充之策,無限的商機后面,隱藏的是無形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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