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部門自5月下旬推出新“800罰單”對違法司機當場處罰后,除6種情形外,不再扣留司機的駕駛證。
《北京日報》報道說,所謂“800罰單”,實際上是“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的通俗叫法。“800罰單”可注明司機的駕駛證號、車牌號碼、交通違法行為的情節及違法行為代碼、處罰依據和處罰數額、記分情況等。
6種需扣留駕駛證的情形是:飲酒后或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將機動車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或者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機動車行駛速度超過規定時速50%的;駕駛拼裝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仍上路行駛的;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或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累計滿12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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