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生產的機動車排放水平整體較差。汽車排放性能水平較發達國家晚約8年左右。其中轎車全國平均排放因子HC與CO約為美國平均水平的3.5倍,NOx約為2.5倍;我國產量、保有量和出口量均居世界第一的摩托車,排放控制技術水平遠遠落后于美國和歐盟;在我國保有量巨大的農用車,其排放水平較歐洲落后至少20年以上。 我國缺少在用車排放的檢查維修制度,在用車檢查維修只偏重于機動車的安全性和動力性,不重視排放性。以輕型汽油車為例,在實際運行條件下,我國車輛為國外同類型在用車排放因子的8~10倍。出租車、公交車、運輸車等高頻率使用車輛,由于超載、過度使用,維護保養狀況相對更差,在正常使用情況下,要比美國的水平高15倍以上。 還有,我國車用燃油品質差,嚴重制約著我國機動車排放控制水平的提高。車用燃油中硫含量高,會增加汽車尾氣的排放,環保達標車若使用品質差的油,容易使污染物排放增加。 目前,我國車用燃料中的平均硫含量在500~2000ppm之間,而歐美已達到低于150ppm的水平。 政策支持有力 面對日益嚴重的空氣污染形勢,新標準的實施表明,我國控制機動車污染正在從源頭抓起,建立監管體系。 目前,我國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機動車污染防治標準體系。先后發布《機動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摩托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柴油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頒布和修訂了34個排氣污染物和噪聲排放標準,形成了包括汽車、摩托車、農用運輸車和發動機在內的較為完備的排放標準體系。 建立環保達標車型公告制度。從2000年開始,我國全面實施新生產機動車環保達標車型核準制度,發布環保達標車型目錄公告,確保了新生產機動車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要求,也為在用車污染排放管理創造了條件。 7月1日,在國家實施第二階段輕型車排放標準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環保總局有關領導透露,目前,環保總局已經編制完成《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監督管理條例》的草案,《條例》內容涉及新車、在用車和車用油品的監管,包括從新車定型、制造、生產一致性檢查、銷售、進口、在用車檢查、報廢和車用燃料監管等的全過程控制,監管的機動車種類包括汽車、摩托車和農用車。 推進我國車用燃料品質的提高。為解決與國3標準汽車相匹配的車用燃料問題,推動機動車排放水平的提高,醞釀在未來10年內機動車產品再次實現機動車跨越式發展,以趕上歐美等發達國家水平。 另外,為提高環保治理水平、促進機動車生產企業的技術進步,2000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對低污染排放小汽車減征消費稅的通知》,要求對提前達到國家第二階段排放標準的新生產小汽車減征30%消費稅。截止到2003年12月底,共有43家國內汽車生產企業的1034個車型通過生產一致性審查。這項政策是國家首次利用鼓勵的財稅政策推動環境保護工作的具體實踐。 據了解,國務院已經批準對提前達到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的車型繼續實施減稅政策,有關此項政策的實施內容,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將會有具體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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