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7月4日專電 日前,上海街頭有個別人專門假裝被汽車撞倒,再以私了為名騙取司機錢財。警方提醒群眾當心類似詐騙案件,并對一起案件中的三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 6月末的一天,在上海徐匯區上中西路、凌云路路口,司機應先生正駕駛著單位的轎車在路口拐彎。當時,一對中年男女正經過應先生的車旁,忽然,男子一個趔趄,倒在了地上。 “你撞到我老公了。”中年女子邊說邊拍打應先生的車窗。應先生下車查看,只見中年男子捂著自己的右手,十分痛苦的樣子。“你撞傷了我的朋友,應該趕快送醫院。”此時又有另一名男子走上前來,拉住了應先生。 應先生以為闖禍,隨即將這三人送到附近醫院。在醫院里,受傷男子拍攝了X光,結果顯示他的右手小指骨折。這時,一名自稱是傷者老板的男子又出現在應先生面前。他說:“是你把人撞傷了,你看應該怎么解決吧。” 應先生情急之下叫來單位領導岑先生,岑先生與傷者“老板”經過協商,決定支付5700元醫療費用私了。事后,受傷男子迅速逃上了醫院門口停著的一輛面包車。心知上當的應先生和岑先生尾隨而至,將傷者的“妻子”和兩名負責接應的騙子制服。隨后應先生撥通了報警電話。 面對警方的訊問,三名犯罪嫌疑人很快交代了當天合謀假裝被應先生撞傷,騙取應先生錢財的經過。據扮演傷者妻子的孫某交代,扮演傷者的犯罪嫌疑人右手小指是陳舊性骨折,今年6月份以來,他們已經以同樣的手段行騙五次,共騙得人民幣5500余元。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警方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可以“私了”,但以下四種情況必須向公安機關報案:對事故事實有爭議;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不能行駛的;一方駕駛員酒后無證駕駛、駕駛無牌號機動車輛的。因此,司機在駕駛中如果撞到了行人,不應貪圖方便私了,而應由警方來對事故責任和賠償事宜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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