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啟用國家新標準 昨夜兩小時明察暗訪只逮了一個酒鬼
昨晚8時至今晨3時,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在人民南路和天府大道主要回城通道設立檢查點,對駕駛員進行酒精濃度測試。結果8-10時兩小時內,民警只逮到一名酒后駕車司機。
昨晚8時,22名民警在人民南路一線采用明察暗訪的形式,逮喝酒駕車的酒鬼,武侯區醫院抽血的車輛也在一旁待命。民警檢查了近百輛汽車,都沒有發現酒后駕車的司機。直到9時55分,一輛車牌號為川R35733的吉利轎車被攔下檢查時,民警聞到駕駛員嘴里有一股酒氣。車上其他人聲稱:“我們是檢察院執行公務的!”但駕駛員周小渝沒有帶任何證件。民警嚴格依法讓駕駛員進行了酒精濃度測試,結果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43毫克,已達到酒后駕車標準。
民警提醒駕駛員注意:成都市已開始執行國家關于酒后駕車、醉酒駕車的新標準。按以前的四川省標準,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30毫克為酒后駕車,達100毫克為醉酒駕車,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5月31日發布實施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閥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為酒后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據民警介紹,一般人喝一紙杯啤酒,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即可達到20毫克;喝一瓶啤酒,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即可達到80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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