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9日電 根據《關于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將會同交通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質檢總局用1年時間對全國貨運機動車輛非法改裝問題進行集中治理;通過3年左右時間的綜合治理,基本杜絕非法改裝車輛。 為了如期完成上述整頓任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立即對車輛非法改裝企業進行整頓。對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汽車改裝的企業,按照無證經營的規定堅決予以取締;對雖經批準但不按國家規定或者超范圍對車輛擅自進行改裝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罰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凡從事汽車改裝的企業,均應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今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把車輛改裝企業納入“經濟戶口管理”和“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范圍,根據守法、輕微違法、嚴重違法等情況分別實施不同的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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