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曾經在國外工作過,自己也開過車,我覺得征求意見稿中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責任規定,對機動車明顯的不公平。”昨天17點03分,意見征集組的工作人員接到市民許大夫打來的電話。
這是《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公開征求意見7天來的第1571個電話,也是最后一個電話。
昨天是公開征求意見的最后一天,市人大法制委員會負責人就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新高
市民參與人數11年來最多
這次公開征求意見,是自1993年以來,市人大常委會第9次面向社會和各界人士,進行立法征求意見。市民對此的關注程度和參與熱情之高,超過以往任何一次公開征求意見。
自8月9日開始,7天來共接到市民電話1571個、電子郵件1371封和網上留言5913件,總計8855件次。此外意見征集組還收到了一些市民的來信。征求意見稿共106條,而在市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中涉及的就有67個條文。這些意見將成為下一步研究、修改法規的重要參考。
在所有提出意見和建議者中,包括教學研究人員、法律工作者、留學歸國人員、在校學生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等各行各業的人士。有機動車駕駛人,也有非駕駛人員;有北京市民,也有外地來京人員;有一般市民,也有特殊人群的代表,如殘疾人、老年人、學生家長、出租汽車司機、小排量汽車主、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公交企業管理人員及有關方面的專家。
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切身利益,很多市民對征求意見稿的內容已經比較熟悉,因而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針對性強,質量也比較高,不少市民還提供了修改建議條文和文字修改意見。
聚焦
九成市民關注“機動車負全責”
在這次征求意見中,市民普遍比較關注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責任、自行車能否載人、道路資源配置、公交車停靠站以及法律責任等5個方面的問題。
其中,征求意見稿第69條關于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的規定,始終是一個焦點問題。據統計,90%以上的參與者對此發表了意見,100%的機動車駕駛人表示反對這一規定。
多數市民認為,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非機動車、行人一方違章,而機動車一方沒有違章,由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是不合理的,不符合公平原則。也有的市民擔心,如果這樣規定,將會破壞法制,對社會產生壞的影響。有的市民則認為,在與上位法保持一致的前提下,應將現在的規定進一步修正、細化;同時迫切要求國家盡快完善第三者責任保險制度,關鍵是要提高保險額。
據悉,市民除針對征求意見稿的內容提出意見外,還對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議,包括如何有效地制止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違章,如何改善道路通行條件,如何發揮公共交通作用以及加強執法等方面內容。
處理
能采納的盡量采納
根據這次征求意見的情況,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將于9月初,就市民普遍關注的問題舉行立法聽證會。對在征求意見中和立法聽證中市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在下一步修改法規草案時,能采納的盡量采納;凡屬對法規實施工作提出的意見,將建議市人民政府予以研究,并在法規實施前、后做好相關工作;凡屬對政府部門具體管理工作的意見,將盡快轉達有關部門,以便他們根據群眾意見改進工作。
鏈接
市民對新法規咬文嚼字
據介紹,有很多市民對征求意見稿的概念、文字也認真推敲。如有些市民提出:什么是“新手”?什么是“軍務”?什么是“意外交通事故”?什么時間算“夜間”?如何認定“減速讓行”?如何才是“低速”?用耳機接聽電話是否屬于“撥打、接聽”電話之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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