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條應該做適當的處理,由保險公司承擔在責任范圍內予以賠償。要求機動車對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的損失也承擔賠償責任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機動車已經承擔了保費的義務,現在則被迫重復履行義務。” 本次聽證會主持人應松年教授在回答記者提問。(張成剛/攝) 昨天下午,在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首次舉行的立法聽證會上,律師出身的聽證陳述人孫勇對《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提出了自己的修改意見。 昨天,共有16位聽證陳述人發表意見,幾乎每個人都用足了規定的8分鐘。 與孫勇持有同樣觀點的張夢玲說:“新交法已經實施4個月了,可第三者責任險新的保險限額仍然沒有出來,與新法不匹配,建議在實施辦法中增加對保險公司的監管內容。”張夢玲說,新交法執行以來有相當一大批的機動車駕駛員手持著100%的賠償認定書,這里面有在交通事故中責任為零的、負次要責任的,均遇到了保險公司的拒賠和少賠。 本次聽證會主持人、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國家行政學院教研部主任應松年教授會后向記者表示,強制保險在交通事故中起到重要的作用,用第三者責任險來分散和承擔對受害人的賠償,是世界各國經過長時間摸索出來的解決辦法。他希望我國保險公司相關配套措施盡快出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