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天,全國不少地方舉行了多個聽證會:在北京,人大常委會就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舉行聽證會,另外還有三個聽證會也同期進行;山東淄博市就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舉行聽證會;四川省政府最近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舉行立法聽證會;另外,深圳市計劃于本月17日召開價格聽證會,擬降低出租車起步價格。 自上世紀90年代末聽證會被引入公共決策程序后,它已經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人們的生活中,所涉及的范圍也越來越廣。目前,在各地實踐中,已經形成了若干不同形式的聽證會:地方人大在制定有關法規時,可能舉行立法性聽證會;地方政府在制定有關公共政策的過程中,可能召集決策性聽證會;還有另一類數量相當大的聽證會,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特別是價格部門,就壟斷性企業的產品定價舉行價格聽證會等等,一時間出現了“聽證會”的熱潮。 “聽證會熱”何以出現? 聽證會的頻繁召開,是中國政治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政治文明進步的一種表現。在聽證會熱背后我們可以看到,立法機構、行政決策機構與民眾之間,在一些治理事務中,正在形成一定程度的良性互動格局。一方面,民眾的權利意識不斷成熟,尤其是部分報刊新興的新聞與評論形態與網絡媒體的興起,為民意的凝聚提供了方便,而相對集中的民意,正是民眾能夠影響決策的前提。另一方面,政府也意識到,法律或者政策如果不能得到民眾的支持,就缺乏正當性,即使運用政府強制手段可以勉強執行,但其效力會大打折扣。正是在這個基礎上,政府開始學習吸納民意的技巧,讓人民在某些事務上直接參與立法或決策。聽證會就是這樣熱起來的。 ![](http://www.zhiyoubaobao.com/playcar/jtfg/0409/pic/0904_bjjtfg_06.jpg)
通過聽證會操練民主政治 各種形式的聽證會,在一定程度上顯示了民主政治建設的進展,屬于一種比較初級的民主政治操練;而民眾的積極參與與輿論的密切關注,也顯示了人民參與決策的熱情,而聽證會也為民眾理性參與立法和決策提供了制度性的渠道。 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是,治理必須以被治理者的同意為基礎。就具體的法規和政策而言,這樣的同意應當是明示的,也即由人民的代表或者人民自己的多數明確地表示同意。原則上,最后的立法和決策由人民的代表或委托進行治理的行政部門作出。但是,至少應當有某種渠道使人民能夠知道,政府正在擬定什么樣的法律、政策,并且使人民在其被制定出來之前,就有機會發表自己的意見,從而使之能夠體現自己的利益,至少不至于侵害自己的利益。就其性質而言,聽證會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征求人民同意的一種途徑。 聽證會是一個征得利害相關人同意的過程。人民參與立法或行政決策,既是為了追求法律與政策的正義性,增進公共利益,但同時也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當國家權力觸及到個人和企業的權利或利益的時候,尤其是可能對其產生不利影響時,必須征得個人或企業的同意。這是判斷政府活動是否具有正當性的標尺。 聽證會則是一個各個群體表達自己的訴求、從而與政府部門或其他群體理性談判的過程。法律或政策對于社會中不同群體的影響是不同的,聽證會則提供了一個使不同群體就各自的利益展開理性對話的制度框架。社會不同的集團、階層和群體,不同的群體具有不同的權利和利益訴求。如果缺乏理性的博弈程序,這樣的利益分歧就無從彌合,有可能轉化為利益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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