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尾氣檢測昨起恢復
新排放標準尚未出臺,本月30日前對超標車主只教育不處罰
昨天,車主陳先生經過洛溪大橋時驚奇地發現,消失了幾個月的尾氣檢測儀又出現在交警身邊。交警部門證實,從昨天起,全市各交警大隊開始恢復機動車排氣檢測工作,不過,由于新的排放標準尚未出臺,所以在本月30日前,只教育不處罰。
缺乏執法依據 檢測被喊停
1996年,廣州開始實施機動車尾氣排放道路抽檢制度,經年度檢測或者道路抽查檢測排氣污染物不符合國家規定排放標準的在用機動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扣押車主駕駛證、罰款200元,同時,責令限期安裝排氣凈化裝置,然后再到市環保局指定的7家復檢點進行免費檢測,復檢合格后再取回駕駛證。執法依據之一是《廣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規定》。
今年6月,市交警部門暫停了尾氣抽檢工作,原因是“五一”起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配套措施,明確規定了交警在幾種情況下扣證,尾氣排放不在其列。同時,該法沒有規定交警有處理機動車排氣超標的執法職責,在由省交警部門統一印制的處罰文書中,也沒有“尾氣超標”這一項,對超標排放尾氣司機的執法變得缺乏法律依據。
記者昨天在廣州大道南上沖村路段看到,一些車體破舊的車輛尾部冒出大量黑煙,一路揚長而去,連車牌都看不清楚。
據環保部門調查,“五一”前,廣州有近1/4的機動車尾氣排放不達標。海珠區一交警表示,檢測時車輛超標非常常見,抽檢50輛車可能就有20輛超標。1995年7月1日起生產的在用柴油車的煙度值,國家標準為4.5,而實際上,一些車輛已達到9.0左右。
抽檢工作暫停后,超標車輛復檢的越來越少。據廣州大道南一復檢點工作人員介紹,原來每個月約有300輛車來復檢,但“五一”后,就很難見到復檢車輛了。
新標準未出臺 只教育不罰
原來交警稱沒有執法依據,現在恢復檢測有何依據?“我們是按上邊的通知執行的。”一線交警大多如是說。據悉,目前,《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正在制定,一線交警希望該條例能對交警執法車輛尾氣有個明確規定。
交警部門表示,最新的機動車排放污染道路抽檢執行標準還沒出臺,目前還按照舊標準進行檢測,只是檢測后,僅對車主進行教育,不像原來那樣扣證罰款。具體措施可能還要由省交管部門下發。
據了解,目前抽檢工作一般在交警正常上班的時間內,多是上午8點半到11點半,下午2點半到4點半這兩個時間段。
據悉,昨天,全市設了多個抽測點,多時不用的檢測儀被拿了出來,一些檢測點卻因缺電而無法正常運轉,以至于無法教育尾氣超標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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