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深圳特區報 責任編輯:xiecaizhen
自今年3月15日《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出臺以來,已有7家國內外汽車生產企業主動對其生產的缺陷汽車實施了召回,涉及車輛總數30.5萬輛。
據了解,今年10月1日《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正式實施,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等機構相繼成立,召回信息系統、檢測系統、專家庫陸續建立并投入使用。但作為一項剛剛起步的公共安全行政管理工作,汽車召回制度仍需在信息備案、投訴受理、缺陷分析、調查以及召回效果評估等方面加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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