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發布的《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于今年 1月 1日起正式實施,本市汽車維修管理處也下發文件,對本市汽車維修企業統一實施新的國家標準。 據了解,為進一步規范本市機動車維修經營行政許可工作,提高汽車維修企業技術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天津市汽車維修管理處決定于今年起,在本市汽車維修行業統一實施 2004年頒布的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并實行機動車維修經營行政許可公告制度。 另外,本市還將實行機動車維修經營行政許可公告制度,并定期公布本市經行政許可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有關情況。機動車維修行政許可公告每周二發布一期。 2004年交通部提出的《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對人員、設施和設備等作出了具體規定,相比目前沿用的 1997年國標來說,門檻設得更高。針對新標準,本市汽車維修協會修訂《天津市汽車維修工時定額》,補充新車型、新工藝、新項目,為企業經營提供依據。專業人士預計,汽車維修行業門檻提高,洗牌難以避免。 相關文章:上海交通事故賠償新規4月起實施 3大亮點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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