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東城城管隊員給一輛違法停放的面包車貼上了《違法停車處理告知單》,單據處罰數額從過去的50元改為目前的200元。 昨天下午4時,東城城管東四分隊隊員巡查至東四北大街,遠遠就看見470號門前停放著一輛銀灰色面包車,附近不足10米處就是禁止停車的標志牌,而該車停放的位置上也沒有交通部門核準的停車位,經隊員現場觀察,車內沒人,且車身上沒有其他的違法停車處理告知單。拍照取證后,隊員隨即現場填寫“E單”,標明了違法停車的車型、路段、車身顏色、停放時間等項,然后加蓋隊員代碼章,將告知單張貼于車窗玻璃上。這是東城城管自D單改E單后,貼出的首張E單。 據了解,本市城管部門自去年9月20日開始,協助交管部門對違法停車行為進行貼條。隨著“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臺,交管部門對違法停車的處罰進行了相應調整,城管原使用的“違法停車通知單”(即D單),名稱更改為“違法停車處理告知單”(即E單),單據處罰數額也從過去的50元改為目前的200元,但單據顏色及違法行為的確認、張貼的相關規定與原D單區別不大。 城管法制科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本市城區的城管大隊經過相關培訓后,基本都已開始履行此項職責,以進一步加大對“黑車”的打擊力度。 相關文章:很是冤枉!被撞者跑了也是逃逸被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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