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壞了,廠商只修理不給退換”的局面有望改變。昨日,在上海舉行的“汽車政策及市場信息研討會”上,有關方面透露,我國汽車“三包”政策即《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將在近期出臺,為消費者換車、退車撐腰。 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負責人表示,有關汽車“三包”政策的起草從3年前就開始了。去年年底,國家質檢總局將《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對社會公示,征求各方意見,出臺時機日益成熟。 據了解,在《責任規定(草案)》中,諸多條款能解決消費者頭疼的汽車退換難題。例如,“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占用時間累計不得超過35日,超過35日的或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5次后又出現質量問題的,由銷售商負責更換同品牌型號整車……”;“符合退貨條件,銷售商無同品牌型號整車的,應該更換不低于原車配置的同品牌整車……”;如果銷售商也無同品牌整車,“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當負責為消費者按發票價格退貨……”有關專家在會上表示,《責任規定(草案)》在公布前已經是幾易其稿,在許多具體的規定上進一步向消費者傾斜,例如,將原來的“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8次后才能更換整車”變成了“5次后能更換整車”,還明確規定“所有產品必須要有中文產品說明書”等等。 有關專家在會上介紹,從國外來看,汽車召回與汽車“三包”政策是“姐妹篇”:前者主要針對汽車產品的系統性缺陷,要求廠家對存在缺陷的同一批次產品統一召回維修;而后者則針對汽車產品中隨機因素導致的偶然性問題,要求廠家對某一產品進行修理、更換和退貨,更注重維護單個消費者的利益。 當然,一些經銷商、汽車廠家代表表示,“三包”政策出臺后,在執行過程中會遇到一些難題,需要一段時間的適應期!颁N售商、制造商、修理商之間的責任如何劃定”就是一個大問題,“一輛車退貨涉及各方的損失起碼幾萬元,這些損失,誰都不愿更多擔當”。同時,車輛退貨涉及“車輛登記注冊費”、“車船稅”、“養路費”、“牌照費”、“車輛保險費”等稅費的退還,相關政府部門頗多,要形成一條龍服務,需要多方合作。 相關文章:千呼萬喚始出來 汽車三包政策有望3·15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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