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人員盡快投案自首可爭取從寬處理!廣州市公安局日前正式發布相關的敦促公告,逃逸人員限期不投案自首,將從重處罰。
近年來,廣州市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呈上升趨勢。前天下午,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梁醒蝦在會上透露,公安機關將加大力度打擊各種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切實保護受害者的合法利益,廣州市公安交警支隊專門成立交通事故追逃分隊,數月來輾轉幾省多個城市,緝捕了29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在逃人員。在此,廣州市公安局敦促交通肇事逃逸人員在2004年2月29日前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千萬不要心存僥幸,否則將依法從重處理。
廣州市公安機關同時呼吁,廣大群眾和知情人員應主動向公安機關舉報線索,公安機關將視情況給予舉報人200元-5000元的獎勵。公安機關對檢舉、揭發人依法予以保護,對包庇、窩藏在逃人員的將追究其責任。(城市交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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