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殺手”蜂擁而出 “野雞”駕校考證黑幕暴光
提醒駕校:別制造“馬路殺手”
每年的3·15,“打假”都是一個熱門的詞匯。今天我說的這個“假”可不得了,因為它是“真”的,待它要顯示出它的“假”來,很可能已釀成車毀人亡的人間慘劇,這就是拿著真駕駛證的“假”司機。這些“司機”光交體檢費不體檢,有的甚至連車都沒摸過也能“過關”。駕駛證到手了還是一個交通法盲、車盲。這種人要真開起車來,你還不能不讓他上路,只是車里的人和車外的人都把小命拴在褲腰里,隨時不知怎地就丟了。這種血淋淋的教訓從來都沒少過。
前一陣子有報道說,車禍事故中新手開車出事的比率高,這顯然和那些造就不合格的新手的駕校脫不了關系。如果每一個新手都是合格的,那么出事故的幾率肯定會比現在低得多。既然機動車駕駛證的考取是有法可依的,只要執法必嚴,便可以避免許多不幸。所以對于違規操作的駕校加強監督管理,屢教不改者應給予取締。而執法部門也要加強監督,堅決杜絕少數人利用職權謀取利益,要做到每一個考生都按正常合法的程序走。
奉勸考證者:找人代考害人又害己
我認為,用錢來考駕駛證并不妥當,因為他們不是真正通過考試的有資格的駕駛者。同樣,現在也不能夠排除有的人為了取得個人和金錢的利益,把考駕駛證變成了一種不道德的金錢上的交易,他們不是為了考駕駛證而真正地去參加考核,而是采取用變了味的金錢“買”來駕駛證。
按照規定體檢是必需的,代考更是嚴禁的。同樣,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登記辦法(征求意見稿)》中第三章第一節第十六條明確規定: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必須無赤綠色盲,兩眼裸視力或矯正視力為對數視力表至少應該在4.9以上。除了視力的限制之外,駕駛員還有身高、聽力、運動能力以及疾病方面的具體規定。
依我來看,體檢和考試對任何人都必不可少,用錢來代考駕駛證其實既害人又害己,決不能讓假駕駛證這種東西在社會泛濫成災,應該利用正當的渠道和通過考核制度去取得真正的駕駛證,只有這樣,才能把各式各樣的交通事故消弭于無形。
親歷者說:“野雞駕校”損招多
廣州的“野雞”駕校教練宰人損招舉不勝舉。從我的親身經歷中,可見一斑。我曾在廣州市某駕駛員咨詢培訓有限公司位于天河區的一個報名點參加駕培,雖然該公司是一家正規的駕校,但駕駛點只是個掛靠的“個體戶”。教練為攬生意花言巧語,教學當中卻不予兌現,主要表現在:
一、沒有專門的練樁場地。
二、訓練時間沒有保障。我才上車練了三次樁,就安排我考樁。練習路面也是如此,總共才練過三次路面,就要安排我考長途,我說根本不熟練,結果又招來一頓訓:“誰等練熟了才考?!我帶的學員中有的練兩次就考過長途了,你看人家是怎么學的?考試本來就是靠蒙的,蒙過了就是運氣!”自始至終,包括練樁和練路面,我總共練車8次,有一次練路面他還拉著大家去大型超市陪購。
三、巧立名目多收費。在培訓過程中該駕駛點挖空心思、想方設法地在學員身上搞創收。
四、不懂教學方法,教學態度極其惡劣。教練只是自己會開車,卻根本不懂得如何正確地教開車。培訓中他用得最多的教學術語是“笨”、“蠢得像頭豬”,他從來不教離合器等操作部件以及操作要領等基礎知識,自始至終未教過各種儀表的識認,而我們出錯不挨罵則是少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