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征求意見結束 個人申辦駕校仍有門檻
關鍵詞:駕校 |
《機動車駕駛培訓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上周日在交通部網站結束征求意見,從征求意見稿來看,今后駕校數量將不再受到限制,而司機肇事還可從其駕駛培訓記錄上追查原由。
《征求意見稿》規定,機動車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從事機動車駕駛培訓的,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申請從事機動車駕駛培訓的,應具備下列條件:有健全的培訓機構和管理制度;有與培訓業務相適應的教學人員、管理人員;有必要的教學車輛和其他教學設施、設備、場地。具體指標應符合《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JT/T433)和《機動車教練場技術要求》(JT/T434)的規定。
有人將《征求意見稿》中相關規定理解為“個人可以申辦駕!,對此上海市陸上運輸管理部門有關負責人指出,根據《征求意見稿》,個人首先得取得法人資格,并且具備以上3個條件,方能申辦駕校。《征求意見稿》亮點不少。如,駕校數量將不再有限額。
此外,培訓過程中,駕校及教練員的教學行為將有效“受控”!墩髑笠庖姼濉芬幎,駕校應公示其經營資質、培訓范圍、收費項目、學時收費標準、教練員、教練場等情況。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的考核結果,并依次排序。對連續兩次排名末位的,限期整改。教練員若有不按全國統一的教學大綱進行教學、填寫教學日志時弄虛作假等情形,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向社會通報。
學員培訓情況及表現還將可以追溯。因為《征求意見稿》要求建立機動車駕駛培訓記錄,培訓記錄中將有各科目的學時、學員及教練簽名、培訓單位意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審核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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