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6日專電 在芬蘭,交通罰款數額與違規人收入掛鉤,也就是說,高薪白領可能要比別人交更多的違章罰款。根據赫爾辛基上訴法庭日前作出的一項判決,芬蘭第三大銀行桑波銀行副總裁米卡·伊哈莫蒂拉將為他去年的一次超速行駛行為上交1.46萬歐元(約合1.8萬美元)的高額罰款。 不過,據芬蘭通訊社FNB報道,赫爾辛基上訴法庭這一判決規定的罰款數額已經大大 低于一家地方法院最初的判決。那家地方法院根據伊哈莫蒂拉在2001年的收入狀況判罰他5.4萬歐元,相當于他16天的收入。當時他出售股票獲得了額外收入。 赫爾辛基上訴法庭4日裁定,罰款應該依照伊哈莫蒂拉2002年也就是他違規前那一年的收入水平計算,從而給他省了差不多4萬歐元。 芬蘭最大金額的交通罰款出現在今年2月。“香腸大王”尤西·薩洛諾亞因為在限速40公里的區域內駕車速度達到每小時80公里,這位闊佬必須為此支付17萬歐元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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