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開出了該市歷史上最大一筆交通罰款,包括滯納金在內金額將近2萬元。 繳納這筆罰款的是江蘇省吳江市的馮某。馮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蘇EVE077的白色豐田車,該車從2003年12月9日到2004年12月12日在南昌交通違法達148次,而且一直未到交警部門接受處理。南昌市東湖交警大隊發現后,立即在全市對其進行“通緝”。12月19日,南昌西湖交警大隊民警在巡查時發現了這輛汽車,立即將其查扣。 12月29日,馮某來到西湖交警大隊接受處罰。據南昌西湖交警大隊的吳警官介紹,148次違法行為的處理,僅罰單就開了整整一天。而馮某也為此付出近兩萬元的代價。 相關文章:肇事逃逸司機面臨終生禁駕 天堂地獄一念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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