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視角】 這是個聽起來有點離奇有點凄涼卻感人至深的故事。 一位年過半百的母親,在風華正茂的女兒遭遇車禍慘死、交警部門作出不合理的責任認定后,為證實女兒無責,她包下專車,含著淚水,以自己和兒子的生命為試驗品來還原事發時的那一幕! 最終,去年5月30日,省公安廳發布復核結論:撤銷原結論,改認定駕駛員桂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死者沈晏蟬不負責任。堅強的母親這時才流下寬慰的熱淚。 但這位母親接下來的舉動更讓人動容,她要把40萬元車禍賠償金捐助一所希望小學。 她還不斷地在網上對著司機們說著同樣的一句話:不要酒后駕駛。她還用自己溫柔的話語,去安慰那些和她一樣因車禍而失去兒女的父母親。 數日前的一個傍晚,記者敲開了杭州拱墅區一個居民小區的一戶人家。 女主人周艾萍,一位面容憔悴的母親,得知記者的身份后,憂郁的雙眼涌出了淚水。就在俯身替記者拿拖鞋的那一刻,母親的胸口蕩出了一張制成掛件的照片。 照片里的女孩濃眉大眼,笑得很燦爛。 “這就是我可憐的女兒慶慶(學名沈晏嬋)!”母親用顫抖的雙手托著女兒的照片,泣不成聲地癱坐在沙發上。 在隨后的采訪中,周艾萍幾次都傷心得昏厥過去,采訪只能在斷斷續續中進行。 出事前,孝順女在QQ上留下最后一句話 2003年12月8日晚上9點左右,寧波紡織學院學生沈晏嬋在寧波市區自南往北橫過公路時,被突然飛速駛來的一輛小客車撞倒,23歲的花樣年華在瞬間凋零。 沈晏嬋的父母,周艾萍和沈檜林得到消息后,匆忙從老家安吉縣趕到寧波。“慶慶,我們回家……”媽媽抱慶慶頭,哥哥抱慶慶身子,爸爸抱慶慶腳……一家四口擠在車子的后排回安吉的家。 “媽,我就要工作了,以后您每月給我的200元生活費可以用來給自己添新衣服了。”這是出事前幾個小時,沈晏蟬在QQ上給母親留下的最后一句話。母親周艾萍怎么也接受不了,女兒就這么永遠離她而去了。 事故發生后,寧波市交警支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此起交通事故中,醉酒駕駛員桂某負事故主要責任;死者沈晏嬋橫過公路未注意看清來往車輛,負事故次要責任。 周艾萍夫婦不相信一向守規矩的女兒會違章,于是向省公安廳交巡警總隊(現改名為省交管局)申請重新認定,但最初得到的答復是維持原認定意見。 為取證,母親和兒子以身試險模擬現場 寧波市交警支隊告訴周艾萍一家,事發時,桂某的車時速是87公里,可這與周艾萍在現場調查時,目擊者們給的答案不一致。“很多目擊者都告訴我駕駛員當時開車的速度可以用‘飛速’兩個字來形容,至少有110公里了!”拉著記者的手,周艾萍憤憤地說,“再說當時慶慶已經走過四分之三車道了,相信她穿馬路時應該離車子是有一定的距離的。” 為了解開疑惑,周艾萍向各路專家咨詢、求教,肇事車到底要多快的速度才會撞上她的女兒呢?咨詢結果為,肇事車的速度應該不止87公里。 為了使證據更加確鑿,周艾萍心里有了一個近乎瘋狂的決定:包一輛車來模擬事發的那一刻,即讓車子用87公里、100公里、110公里等不同的車速,駛向在前面100米處步行的自己或兒子。 2004年4月中旬,周艾萍用每天600元的高價,包下一輛桑塔納小轎車來到寧波。整整10天,每天早上7點到9點,晚上9點到半夜,周艾萍帶著兒子和司機去事發現場做試驗。 “兒子,準備好測速,司機,準備好!”在距離車100米左右的地方大聲喊著。站在路旁的年輕男子抹掉眼淚,手臂一揮,司機以原先定好的速度駛向遠處行走的老婦人。“吱……”隨著一個緊急剎車,車子在距老婦人兩米處停下……這是那十天里出現無數次的場景。 就這樣,這浸著淚水,汗水,甚至血水的實驗,得出了一個結論:不超110公里車速的車子,是不可能撞上已穿過四分之三車道的沈晏蟬的。
[1][2] [下一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