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凱越遇重卡傷痕累累
第二天一早就趕到馬街的交警九大隊,經過一天的等待最后拿大了裁定結果,大車主要責任承擔80%經濟損失,我次要責任承擔20%。另外打車超載30%以上(荷載4。5噸,實際拉了28噸,超載400%)扣6分處罰1800元,沒避讓直行車扣3分。
一直到下午快5點終于從扣車場拿打了傷痕累累的小凱,交了19元的停車費和50元的引車費(這項完全是打著合法旗號的亂收費,引車的人是坐在我車上來的,還要我給他錢,守車的還說是押我的車怕我跑了,TNND)。馬上趕到4S店,已經下班了,只能把車先放在4S,第二天再由對方保險公司定損。
第三天又是起個大早趕到4S這時沒車用的痛苦就顯現了。定損,開單,開修。車的右前縱粱已經變形了。還好門,葉子扳都有配件大大縮短了時間。
右前縱梁變形這是我最擔心的地方還有下面的懸掛。
雖然看這鐵薄但是有三層,修也費工的。
在架子上的小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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