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何必與人斗氣 回憶我的肇事逃逸經過
我平時在路上開車還算得上是比較規矩的,一般超車并線時都事先看好前后左右的距離,打開轉向燈,先在原車道行駛一會兒,給后車留出反應的時間,待空間比較富裕的時候再緩緩切入,相對來講不會有什么大的危險動作,但是有一次卻出了很大的危險。
我在路上最反感的就是開慢車還占著快行線的人,由于他的無知(或是故意),造成前方大量好好的道路資源被浪費,后車為了超越它而頻繁并線,憑空增加了許多不必要的危險,簡直讓人不能忍受。由于帶著這樣的情緒,危險就悄悄降臨了:某日傍晚,我車上拉著5個人行駛在西四環上,周圍車不多,我在最內側車道上行駛,前方大約1~2百米處有一輛車也在內側慢慢開著,我嫌他開得太肉,就晃大燈提醒他讓開,結果他不僅不讓,反而踩剎車故意減速,我的火氣一下就被逗起來了,緊跟在他的后面,開大燈加鳴笛,他還是不讓,我急了,踩油門從右側想超過他,此時他也提速不想讓我超,我心想:“嘿,還較上勁了,我就不信超不過你。”憋著一口爭強好勝的氣,油門踩得更深了,就在我的車身剛超過他的車頭時,不知腦子里是怎么想的,一把左打輪就向他的車身靠過去了,原本是想嚇唬他一下,結果在車上其他人的驚叫聲中,我的車左后杠與他的右前杠發生了接觸,我就感覺車尾晃了一下,知道完了,我肇事了。此時,毫無事故經驗的我竟然沒停車,也沒有減速,連后視鏡都不敢看一眼,用嚇得哆里哆嗦的腿和手繼續駕駛著我的車,懷著有些愧疚的心情走完了剩下的路程。
事后,我懊悔極了,如果當時我的心態能放平和一些,不去計較誰快誰慢,就算是他擋住了我的路,想辦法找機會超過他不就達到目的了嗎?為什么偏偏要打那一把輪,萬一動作再大一點把他擠到隔離護欄上,那后果可就太嚴重了。
估計當時后車也被嚇壞了,沒顧得上記我的車號,不然怎么到現在也沒有人舉報我“肇事逃逸”呢?在這里我想奉勸大家,不要學我,圖一時之快,心態要放平和,安全第一,什么時候講也不過分,路上行車,目的就是平安到達目的地,既然已經超越了前方障礙,何必再斗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