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扣滿12分遇車禍 保險公司竟不予理賠
因開車司機的駕照被扣滿12分,發生交通事故后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理由是該駕照已失效。車輛的所有單位北京某置業公司認為,保險公司是在擅自解釋,故一紙訴狀把保險公司告上法院。
此案已被西城法院正式受理并開庭審理。
如今,有些司機的違章積分已夠12分,但自己卻渾然不覺,萬一發生交通事故后找保險公司理賠,也可能會出現拒賠的情況。被扣滿12分,是否能視為駕照無效?繼續開車將發生哪些后果?記者就此采訪了相關部門和專家。
新聞事件:索賠修理費遭拒絕
西城法院正式受理了一起因司機駕照扣滿12分,發生事故后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的案件。
原告某置業公司訴稱,該公司的一輛捷達車在投保后,司機楊某駕駛該車發生交通事故,該公司向保險公司索賠,但對方以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積分已滿12分,屬無有效駕駛證情況為由拒絕理賠。置業公司認為,盡管發生事故時,楊某駕駛證已滿12分,但在交管部門對楊某作出駕駛證無效的行政處罰前,其駕駛證仍屬有效,不屬保險合同免責范圍。
保險公司說法
被扣12分 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昨天下午,被告保險公司稱在開庭前不便發表意見。記者于是聯系到另一家保險公司詢問,中國人財保險公司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說,如果司機被扣滿12分后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有理由拒絕理賠。因為在與車主簽訂的保險合同中,明確規定了投保人持未按規定審驗的駕駛證以及在暫扣、扣留、吊銷、注銷駕駛證期間,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無論什么原因,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均予免除。
司機扣滿12分,保險公司就視其為無有效證件駕駛,在這種情況下發生事故,造成后果只能由投保人自己來承擔。
針對本案:法律出現“空白”
針對本案中原告方所稱“交管部門未對司機楊某作出駕駛證無效的行政處罰”,張警官分析說,實施“扣滿12分,扣留駕駛證”的過程中會出現一些“無法避免的”、“自動生成”的情況。
如一筆罰款超過3個月未交納、兩筆罰款超過15天未交納的將自動被罰12分。對于這種情況,“若在違章告知書送達前,司機又違章,這時證件沒扣留,按什么性質處理就是個法律空白了”。
律師觀點:保險公司可能違約
北京首信律師事務所孫勇律師認為,駕駛證被扣滿12分并不等同于自動失效,駕駛證的失效和吊銷、注銷等處理應當依照法定程序來進行,如果保險公司以此為由而拒絕理賠,顯然構成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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