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強制險“1800元保5.2萬元”不實
對近期以來社會上有關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基準費率為“1800元保5.2萬元”的傳聞,中國保監會今日明確表示,目前這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及基準保費并未最終確定。
上月28日,國務院頒布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并即將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規定了保監會8項事權,主要包括:核準經營資格;審批條款費率;核查經營情況;與公安部等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制定費率與違章掛鉤的標準);監制保險標志;制定責任限額;配合財政部制定救助基金辦法;違規處罰。
26日,在保監會舉行的季度新聞發布會上,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制度處處長董波向記者表示,《條例》出臺后,保監會迅即組織行業及公司開展了大量細致的準備工作,8項事權正在逐步推進和落實,7月1日前確保能逐一出臺。董波說,“對于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及費率水平,保監會及行業上下高度重視,多次重點進行研究,目前還沒有最終確定具體方案。”
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草案)及相關實務操作辦法已基本完成。保險標志、保險單的技術樣本已設計完成。強制保險費率框架和風險修正系數結構也已完成了,現正由行業協會牽頭、以市場上主要公司的經營數據為基礎對費率水平進行測算。保監會擬于近期發文通知各中資財產保險公司申報經營資格。
考慮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涉及面廣、影響大以及公益性強等特點,專家特別建議:在制定費率時一定要多方聽取意見,并通過價格聽證會的方式最終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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