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工撞壞了我的車 遭到拒賠自認倒霉?
保險車輛在修理廠修理期間遭受的損壞,保險公司為什么不賠?
李先生的愛車該保養了。周日,正好有時間,李先生開著愛車來到某修理廠。修理廠的小張師傅非常熱情,幫助李先生辦好相關的進廠修理手續。李先生說:“那我將車開進去。”小張忙說:“不用了,我幫您開進廠去,您到客戶休息室喝杯水,看會兒電視,一會兒車保養好后,我再給您開回來。”李先生聽了,非常滿意,就將車鑰匙交給小張,塌塌實實地到休息室休息去了。
沒過多會兒,小張推門進了休息室,滿臉不自在。李先生還以為車輛保養完了,心里還納悶,這么快?!真不錯。誰知小張怯生生地對李先生說:“實在對不起,我倒車時一不小心將您的車撞在鐵柱子上了。真對不起。”李先生一聽,嗡的一下,好心疼啊。自從買了車以后,一直當成心肝寶貝,從來沒有剮過、蹭過,今天……
李先生奪門而出,看著凹癟的后杠,心里那滋味就別提了。有心向小張發怒,但是看到他稚氣、委屈、怯生生的表情,李先生心軟了。還好,剛上了保險,趕緊報保險,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接到報案以后,立即派理賠人員趕到修理廠。
一切查勘工作完成了,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將李先生叫到一邊,說:“李先生您先別著急,我們剛剛聽了您講述的事故經過,并對受損車輛進行了鑒定。根據保險條款的規定,非常抱歉地告訴您,您愛車遭受的這種損失,保險公司將沒辦法賠償。”李先生一聽就急了,“為什么?我上了保險了,我的車撞壞了,應該屬于你們條款中的什么‘碰撞’責任呀!你們為什么不賠?!”
疑問解答:
保險公司為什么不賠?確實李先生愛車的這種損失是由于碰撞造成的,屬于保險條款中“碰撞”這一保險責任。但是,不是屬于保險責任,保險公司就可以賠付了,還要看一下保險條款中規定的責任免除條款中是否規定了不予賠付的情形。
在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責任免除條款中,有這樣一條規定:“在營業性維修場所修理、養護期間”造成的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李先生的車是在修理廠保養期間,由修理廠的員工駕駛過程中發生的碰撞事故,因此根據這一責任免除條款的規定,保險公司將無法賠付李先生愛車的損失。
那李先生就只好自認倒霉了嗎?不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五章第二百五十一條對“承攬合同”的定義,修理合同應該屬于“承攬合同”的一種,根據第二百六十五條規定:“承攬人應當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此,李先生可以根據這一法律規定,向修理廠進行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