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傳聞說新車手續中的工商驗證蓋章已取消,蓋不蓋驗證章都可以。殊不知這是一些不法經銷商散布的謠言,借機正在暗自竊喜,可鉆政策空子,逃避工商部門的監督管理。依據市政府第12號令第10條規定:“機動車銷售發票均須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驗證蓋章。”
近期,北京市工商局機動車分局發現一些外地帶工商驗證章的機動車專用發票經過不法經銷商之手流入北京市場,破壞了北京汽車市場公平競爭環境。譬如,某公司接到一輛車,卻沒有該車的進項票(增值稅發票),要是開本公司的零售發票,則要交全額的增值稅,也就是開票金額的17%,一輛車開票價若為10萬元,增值稅就是17000元。而他買一張外地發票,也就花1500元到2000元,從經濟利益的角度來看,沒有一家經營企業開自己的發票,而且從稅務管理來講,沒有進項票也不可能開自己的零售發票,所以買張外地發票就萬事大吉。正因如此,致使一些有問題的車,如:走私車、套牌車、拼裝車,還有各種抽獎活動中的獎品汽車,甚至于有些偷盜車,堂而皇之地進入北京市場。購買這些問題車,售后服務無保障不說,如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或購買的是偷盜車,僅憑購車發票是無法找到售車人的,即使找到了人,也無法確認其與外地發票之間的關系,損失也只能由消費者自己承擔。
另外,工商部門發現,進口車市場也存在一些問題,許多經銷商利用低價自用車冒充大貿進口車,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破壞了公平競爭。
據介紹,僅機動車分局2001年通過驗證蓋章就發現涉嫌違法的各類車輛1426臺,查處各類部門涉嫌被盜車、假證照車20臺。
驗證蓋章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過對汽車發票的檢驗把關,履行對汽車市場監管職能的主要手段。重點審驗汽車經營單位是否具有經營資格,汽車來源是否合法,實施對汽車經營行為全過程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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