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期待操作辦法
對最近出臺的有關外資并購的幾項政策,國外的汽車跨國公司反應如何呢?
采訪的結果多少讓記者有點出乎意料,大多數跨國公司持觀望態度,或表示在“積極研究”。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跨國公司投資管理人員告訴記者,大家一方面在等國家有關部門對目前外商投資汽車產業的限制性政策做出調整,另一方面則是在等實施外資并購的具體操作辦法。
對此,中國汽車工業發展咨詢公司研究員賈新光先生指出,目前外商投資汽車產業的限制性政策主要在兩個方面:首先是在國家計委2002年頒布的《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分為鼓勵、限制、禁止外商投資三種)中,汽車目前仍屬于限制性行業;其次,新的政策對汽車領域中外合資企業中方所持股權大于50%的控股地位沒有松動,一些外商要求的“話語權”仍存在問題,這個問題得不到解決,外方往往會擔心合資企業的經營管理體制依舊保持中方企業原有的管理模式;再就是有關政策規定一家外國公司在境內同類產品中只能投資兩家公司,而且新政策雖然規定了外商可以購買境內證券市場上市公司的國有股和法人股,但卻又規定這些所購股份不得上市流通。凡此種種,構成了外商真正進入國內A股市場進行收購行為的政策性障礙。
仔細研究一下《關于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的具體內容,不難發現,《通知》雖然對外資并購在具體操作細節上的確語焉不詳。比如,《通知》規定,“受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的外商,應當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和資金實力、較好的財務狀況和信譽,具有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和促進上市公司持續發展的能力”,但對外商的資格界定卻并不清晰,一旦遇到具體的并購案例,操作的透明性和公開、公正性恐難以保證。再比如,“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原則上采取公開競價方式”,但是,競價的基礎價格將如何確定,《通知》并未說明。類似之處還有不少。很明顯,《通知》的執行尚需一個配套的“操作辦法”。如此看來,在具體的操作辦法未出臺之前,業界暫時只能是“保持觀望”。
據悉,由外經貿部、財政部等聯合制定的《外國投資者向境內企業參股或購買資產的暫行辦法》目前已經制定完畢,該辦法對外資并購的原則、程序、審批作出了規定,目前正在征求有關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及一些相關企業的意見,估計近期就會出臺。
有關人士日前透露了《暫行辦法(討論稿)》的有關內容,據悉,該辦法將用于規范外資收購境內企業股權或認購增資或增發股份、設立外資企業后購買并運營境內企業資產、購買境內企業資產后以該資產作為投資設立外資企業等三種外資并購情形。經濟分析人士認為,《外國投資者向境內企業參股或購買資產管理辦法》的出臺,會進一步完善境內外資并購的法律環境。
在西方發達國家,各種性質的機構投資者通過證券市場進行并購正在越來越多地取代直接投資。有人說,“西方世界100年的并購歷史,將在中國未來10年中上演”,隨著我國加入WTO,汽車領域外資并購的相關障礙正在逐步消除,一個新的中外汽車合資合作的新時代正在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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