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以后車主總在想我該怎么辦理注冊和登記呢?也許您已經交給汽車商做了,那更應該了解他們做了些什么。好吧,我們看看如何辦理吧!
一、辦事的條件和辦理的手續(需提供的材料)
(一)、車主需要提供的材料
1、購車發票第四聯。發票上的車主名稱、廠牌型號、發動機號或車輛識別代碼號應與相關證件一致。境外發票要附翻譯文本。
2、國產車需帶車輛整車合格證,進口車輛需帶《貨物進口證明書》或《罰沒走私機動車證明》或《監管車輛進境領牌通知書》及《商檢單》。
3、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單位車輛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境內居民的個人車輛提交《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委托代理人來辦理的還需提交車主《居民戶口薄》;境外在滬投資人員的車輛需提交公安機關核發的《香港、澳門居民暫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告證》或《外國人居留證》原件和復印件;駐滬領館車輛提交該領館出具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車輛購置稅完銳證明或免稅證明的副聯。
5、《機動車注冊登記申請表》, 該表在所轄區交巡警支(大)隊車管部門領取,單位車輛蓋公章,個人車輛車主簽名。
6、委托代理人辦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辦理程序
1、到車輛購置稅辦理窗口繳納車輛購置稅。
2、拓印發動機號和車架號一份,粘貼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背面(該表可在驗車崗領取),到登記審核崗提交上述資料進行登記,領取《待辦單》,進行車輛檢驗。
3、車輛檢驗合格后, 按《待辦單》上注明的程序辦理。
4、機動車注冊登記完畢后, 將《機動車登記表(副表)》送交所轄區交巡警支(大)隊車管部門。
希望對滬上購車一族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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