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氣Ⅱ級中型、重型載貨汽車限行
【太平洋汽車網 天津車主通】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津政辦發〔2019〕40號)的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自1月15日14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級Ⅱ(橙色)響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實行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單雙號限行管理措施。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津政辦發〔2019〕40號)的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自1月15日14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級Ⅱ(橙色)響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實行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單雙號限行管理措施,有關事項如下:
一、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包括持有各類貨運機動車通行證的車輛)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全天實行按照車牌尾號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照雙號實施)行駛,例:1月15日14時到24時,單號通行;1月16日零時到24時,雙號通行,以此類推直至此次應急響應終止。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在外環線以內道路的日常車牌尾號限行措施暫停執行,其他限行措施繼續執行。
二、以下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4類特種車輛;郵政專用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郵政通行證);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作業車輛;掛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換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車。
三、違反限行規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罰。
補充說明:
我市于1月15日14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應急響應,在天津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實行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單雙號限行管理措施 尾號為單號的單日通行,尾號為雙號的雙日通行。重型掛車牽引車與掛車號牌不一致的,按照牽引車(車頭)號牌尾號通行。
● 編輯點評
貨車司機出行時更要謹慎小心,年光將至,祝大家都過個團圓年。(圖/文 太平洋汽車網 趙彤彤)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