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發動機冷卻液(防凍液)產品質量的監管,督促企業嚴格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要求組織生產,保證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近期,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發動機冷卻液進行了產品質量國家監督專項抽查。
本次共抽查了全國191家企業生產的214種產品,產品抽樣合格率為63.1%。其中,抽查了21家大型企業生產的31種產品,全部合格,產品抽樣合格率為100%;抽查了13家中型企業生產的13種產品,產品抽樣合格率為84.6%;抽查了157家小型企業生產的170種產品,產品抽樣合格率僅為54.7%。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一是冰點未達到標準要求。冰點是發動機冷卻液在低溫下的防凍性能指標,冷卻液的冰點越高防凍性能就越差。抽查中有部分產品的冰點高于標準要求,冰點最差的樣品為-11℃,(標準規定≤-25℃)。這樣的冷卻液在北方冬季使用時,發動機防凍液容易結冰、凝固,導致水箱及冷卻系統管路脹裂。
二是沸點過低。發動機冷卻液的工作溫度一般為85℃~95℃,因此,標準規定沸點不能低于106℃。抽查中有部分產品達不到標準要求,沸點最低的樣品為84℃。沸點過低的冷卻液容易造成冷卻液沸騰,無法傳導冷卻系統內的熱量,導致發動機過熱損壞。
三是腐蝕試驗達不到標準要求。冷卻系統是由不同的金屬部件組成的。抽查中有部分產品腐蝕試驗不合格。腐蝕試驗最差的金屬片的重量損失達462mg/片,超過標準規定值近50倍。使用這樣的產品會直接腐蝕水箱及冷卻系統的金屬部件。
針對本次國家監督專項抽查中反映出的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扶優扶強、打假治劣、引導消費”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產品質量國家監督專項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的后處理工作。
一是對于本次抽查中產品質量較好的企業,要加大宣傳力度,扶優扶強,引導消費,為消費者提供質量信息。對質量較差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要堅決予以曝光,依法嚴厲處罰。對存在一般質量問題的企業,要嚴格整改;凡是整改復查仍不合格的,一律停產整頓;不具備生產條件的,依法建議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二是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關于立即開展機動車制動液、發動機冷卻液產品質量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的通知》(質檢監函[2006]40號)的要求,針對本地區發動機冷卻液抽查中反映出的質量問題,加大跟蹤抽查的力度。突出重點,重點檢驗冰點、沸點、腐蝕試驗等問題突出的項目。擴大抽查覆蓋面,特別是對生產集中地區要加大抽查的比例。對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采取曝光、處罰等措施,對質量問題嚴重的,要強制收回。
三是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發揮質量監督系統的優勢,采取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等措施,幫助和督促企業從原料進廠、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等環節嚴格把關,提高產品質量,不合格產品不得生產銷售,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