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將要出臺的汽車安全性國家標準點評
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
背景
目前我國還沒有校車安全標準,現有的所謂“校車”對小學生來說,普遍存在安全問題。例如,校車標示不清,不能引起其他機動車輛的警覺和重視,以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座椅普遍為適用于成人的座椅,且無安全帶;小學生乘坐很不合適。
近期校車事故非常頻繁,造成嚴重的公共安全影響。制定國家標準來規范小學生校車設計,為客車廠家提供準確的安全設計依據,從而確保我國小學生上下學的安全,已成為相當必要和急迫的事情。
由國家客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組織,中國公路車輛機械有限公司、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以及部分客車生產廠家共同編制了《小學生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已向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申報國家標準項目制修訂計劃,并公開征求意見。
依據
本標準修改采用美國聯邦機動車法規和美國機動工程師協會標準,從結構安全、上下車標識、內飾材料和有關附件包括后視鏡、燈具等方面開展制定工作,并與我國現行的標準及相關的汽車標準相協調。
適用
本標準規定了專用小學生校車的安全要求,適用于專用小學生校車。
校車的定義
按照修訂后的GB7258—200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校車定義為“用于運送不少于 5 名幼兒園、小學、中學等教育機構的學生及照管該等學生的人員上下學的客車和乘用車。按乘坐對象分包括幼兒校車、小學生校車和其他校車,按車輛屬性分包括專用校車和非專用校車”;小學生校車定義為“運送小學生上下學的校車”;專用校車定義為“設計和制造上專門用于運送學生的校車”。
內容
本標準第四章的內容包括,一般要求、校車結構強度、校車座椅、保護隔板、出口、車內布置、車內照明、扶手、活動蓋板、視覺娛樂裝置、車廂內通風、駕駛員視野,共12項要求,為確保小學生乘坐安全做出了詳盡的規定。
舉例:
一般要求的“標識”規定,“校車應有統一的顏色(建議為黃色),在校車前后圍和左右側圍應標識‘校車’字樣,前后圍和左右側圍至少各1個。字樣顏色為黑色,字體高度不小于210mm”。
保護隔板規定,“在兒童座椅 R 點前方,沿縱向水平方向 610mm 范圍內沒有另一座椅的后表面時,應在該座椅位置前安裝保護隔板”等。
過渡期
過渡期要求:對于新生產的客車產品,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第 4.1.4 條對安全帶集中控制裝置的規定 12 個月后實施;第 4.2 條對校車翻滾保護的規定 24 個月后實施。
專用小學生校車小學生座椅及固定件的技術要求
背景
兒童身材(尤其幼兒園學生和小學學生)相對成人差異很大,在制定《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標準的同時,還需要配套制定《專用小學生校車小學生座椅及固定件的技術要求》國家標準。
參考標準
參考美國汽車安全法規 -FMVSS 222 校車乘員座椅和碰撞保護
內容
過渡期要求:對于新生產的客車產品,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第 4.1.4 條對安全帶集中控制裝置的規定 12 個月后實施;第 4.2 條對校車翻滾保護的規定 24 個月后實施。
第四章包括,座椅尺寸、座椅及其車輛固定件的強度、兒童座椅系統強度、座椅靠背撞擊要求、后排兒童座椅,共5方面的要求。
試驗方法對試驗座椅的準備、兒童座椅及車輛固定件的強度、座椅固定件強度試驗、兒童座椅系統強度試驗、座椅靠背撞擊試驗方法,做出了具體規定。上述要求和試驗方法的規定,可有效的保護學生乘坐安全。
例如車輛發生碰撞和突然加速啟動時,座椅/保護隔板可以保護小學生免受由于車內結構撞擊導致的傷亡。
乘客座椅背部,如果座椅背部太硬或者太軟,都不能有效的保護學生。因此,標準對座椅背部性能做了規定,包括兒童座椅和車輛固定件的強度和靠背碰撞區域要求。
這四項汽車安全類相關標準的實施將進一步提高我國轎車以及校車的安全整體性能,進一步完善汽車安全性標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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