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膜在人體舒適上來說,作用是隔熱、擋紫外線,隔熱是在夏天的時候,車子在陽光爆曬下,不至于使車內溫度過高;一般防爆膜的擋紫外線率都是99%,阻擋了幾乎全部的紫外線,大大減少了得皮膚癌的機率。從安全性方面來說,如果遇上撞車得話,可以防止汽車玻璃由于受到撞擊而碎裂四處蹦射傷到人的情況發生。
就以上看來,防爆膜有這么多優點,為什么在很多地方還要禁止呢?那是由于防爆膜本身會有點顏色,這樣使車外看不見車內發生什么事情,在車內發生什么刑事案件不容易被人發現,而且到了晚上,從貼了膜的汽車看外面的世界會顯的很暗,大大提高了交通事故發生的機率。
北京地區最近公布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車身兩側的車窗和前后窗,不得粘貼、噴涂妨礙駕駛視線的文字、圖案,不得使用鏡面反光遮陽膜。這樣規定旨在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防范發生涉及汽車的刑事案件。
在廣州地區人們的觀點大不相同,有人認為貼膜是個人自由,另外人認為貼膜弊大于利,要立法來加以限制。
在港澳地區,道路上的汽車都是不貼膜的,不是說港澳地區的同胞們不怕曬,而是他們嚴令禁止貼膜。
在國外很多國家對防爆膜也是予以禁止,有位朋友在國外還經歷過貼膜“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