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業界定自主品牌新政有望近日出臺
汽車行業界定自主品牌新政有望近日出臺,自主品牌范圍有望擴大
什么樣的車型才夠資格稱為自主品牌車型,今后國家將出臺具體細則予以規范。日前,《新快報》從國內一家自主品牌主流企業獲悉:國家發改委等有關部委正在商討汽車行業自主品牌的具體概念,相關細則的討論稿已經基本成型,并且有望于近日出臺。 此外,國家將對此給符合標準的真正意義上自主品牌進行政策上的傾斜扶植。
自主品牌的細則將出臺
“從目前的討論稿來看,自主品牌定義的范圍將放大。”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政策研究會一位官員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透露,由于最初國家普遍意義上對于自主品牌的界定,主要是特指本土企業的自主品牌,譬如說東風、奇瑞、五菱等。
不過,由于目前在國內汽車合資企業中,外方和中方合作開發的趨勢越來越明顯,未來合資汽車企業中雙方開發且共同擁有的品牌也將定義為自主品牌,譬如說上汽泛亞技術中心開發的品牌車型。
這位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官員進一步透露說,從目前發展的趨勢來看,國家也將鼓勵這種利用外資技術合作開發的發展模式,但是這種品牌和技術的開發的前提必須是合資企業法人所共同擁有。
對于目前國內自主品牌概念模糊定義的現狀,國家發改委產業政策司的一位官員告訴本報記者、實質上,國家對汽車自主品牌的期望定義值就是指包括發動機、底盤以及全部整車車身等各方面的自主,并且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此外,如今很多核心零部件仍然為全進口的、這種所謂自主品牌的車型將很難再如此定義。
真正“自主”將得到恩惠
根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官員透露,從目前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政策決策來看,對于目前標榜“自主品牌”汽車等,其是否能夠構成真正意義上的自主品牌,在車身和零部件等方面都將有一套詳細的指標,這些具體的定義將有可能參照《構成整車特征的進口零部件管理辦法》中對整車特征的定義。
“主要是發動機和車身等核心零部件的自主要求,這其實也是為了具體落實國家鼓勵發展對汽車核心零部件產業的方針。”根據上述官員透露,這尤其是針對目前自主品牌的乘用車而定義的。當然,國家也將在新項目的審批、整車出口、銀行貸款等各方面予以政策上的優惠。
上周剛剛成功下線的自主品牌轎車———榮威的上汽汽車等國內一些走在自主品牌前沿的汽車公司對此消息非常關注。上汽汽車市場傳播和媒體公關總監黃華瓊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上汽期待國家出臺自主品牌的規范政策,并且也希望國家能夠再出細則對真正自主品牌的研發企業予以譬如稅收等各方面政策上的扶植。
目前,由于受到中國外商投資法等相關保護,相比國內本土汽車企業,國內汽車合資企業享受著實質上的超國民待遇,在很多稅收和土地審批等政策上,它們均要優于國內本土企業。
“這個政策對汽車企業稅收上的優惠將不大可能。”一位曾經參與自主品牌規范討論稿制定的官員透露,從去年開始,國家便要求各部委出臺鼓勵各行業自主品牌相關政策,目前這個汽車行業自主品牌規范政策已經討論了1年多了,不過征求意見稿仍然需要進一步確定后才能對外發布。
上圖:未來合資汽車企業中雙方開發且共同擁有的品牌也可能會定義為自主品牌(資料照片)
外資和內資在稅收上享受的稅收某一重點方面的差異
根據《中國外商投資企業法》等相關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可按區域或企業性質不同分別享受15%、24%和10%等低稅率,再根據投資行業、數額和期限不同分別享有“五免五減”、“二免三減”或“一免二減”等特殊優惠;而內資企業除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可適用15%的稅率外,均按33%稅率征稅,其他特殊優惠,除少數地區和產業根據有關法規的規定可以享有外,內資企業均不得享有。
汽車自主品牌定義幾大難題
有關汽車業界自主品牌問題,自上屆花都汽車論壇“何龍之爭”后,將自主品牌定義難題拋向了一個高潮。業界曾經就汽車自主品牌發展的難題,包括界定自主品牌等方面提出了各種各樣的疑問,以下是經本報記者整理后的一些觀點。
難題一:對于什么樣的汽車品牌能夠叫自主品牌,包括汽車整車車身和零部件等方面,擁有什么樣的自主零部件以及多大比例的自主零部件整車品牌能夠稱為自主品牌?
難題二:外國的知識產權一旦被中國的企業買斷,這種知識產權算不算中國的知識產權,如果不算,是不是所有的知識產權都要是中國的原創知識產權?
難題三:中國企業收購的國際汽車品牌算不算我們自己的自主知識產權?目前,在上汽集團收購雙龍和羅孚汽車的引領下,中國汽車企業走自主品牌道路開創了一條新路子。
難題四:合資汽車企業生產的,起一個中國名字并使用一個中國的品牌,這種品牌可否作為自主品牌?如果說是,那么這種自主品牌中方的貢獻率將怎么衡量?
難題五:在中國控股的合資企業里研發出的知識產權算不算自主知識產權?具體而言,中國人和外國人分別在合資公司和本土公司負責研發的車型,這種產品能否算做自主品牌。
規范自主品牌的定義可能參照的政策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口汽車零部件構成整車特征:
(一)進口全散件(CKD)或半散件(SKD)組裝汽車的;
(二)在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認定范圍內:
1.進口車身(含駕駛室)、發動機兩大總成裝車的;
2.進口車身(含駕駛室)和發動機兩大總成之一及其他3個總成(系統)(含)以上裝車的;
3.進口除車身(含駕駛室)和發動機兩大總成以外其他5個總成(系統)(含)以上裝車的。
(三)進口零部件的價格總和達到該車型整車總價格的60%及以上的。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口汽車零部件構成汽車總成(系統)特征:
(一)進口整套散件組裝總成(系統)的;
(二)進口關鍵零部件或分總成組裝總成(系統),其進口關鍵零部件或分總成達到及超過規定數量標準的;
(三)進口零部件的價格總和達到該總成(系統)總價格的60%及以上的。
(摘選自《構成整車特征的進口零部件管理辦法》)
[專家觀點]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政策研究會副主任 陳炳炎:
中汽協就汽車行業自主品牌定義的課題曾經向國家有關部委作過報告,行業最初將合資汽車企業排除在自主品牌生產企業外,事實上我們應該更加充分利用好外資,一定程度上更應該支持和鼓勵合資汽車企業在技術上等支援中國汽車自主研發并創造出自主品牌。
新華信高級研究員 金永生:
到底是類似奇瑞這種“所為”才能算自主品牌,還是諸如上汽汽車“所有”才算自主品牌呢?對自主產權的爭取行為,我們應該更寬容一點,要先求有“所有”再求有“所為”。用歷史的觀點來看,也不必要分得太清楚,“所為”和“所有”都要平等地去支持,因為選擇“所為”還是“所有”,既是主觀又是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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