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稱發現私自改裝氙氣燈的機動車,一律年檢不合格
從廣州市公安局對市政協委員提案的答復中獲悉,在車輛年檢中發現私自改裝氙氣燈的機動車,一律作不合格處理。
廣州市政協委員周民在提案中稱,不按規定使用燈光是夜間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按照有關規定,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但現在夜間會車(兩車對向駛近,大洋編輯注)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違章現象相當突出,許多司機只顧趕路,會車時不將遠光燈轉換成近光燈,根本不考慮強烈的遠光燈會干擾對方司機的視線,從而引發交通事故。有些司機為了自保,干脆在車上安裝亮度極高的氙氣燈。這樣,當雙方會車時,自己的氙氣燈就會壓住對方的遠光燈,對方司機的視力受影響后被迫減速和靠邊。這種自私行為雖然保護了自己,但卻把對方置于一個非常危險的境地,因為對方司機可能會被強烈的氙氣燈閃得暫時性失明,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因此,周委員建議禁止車輛改裝氙氣燈,加強夜間對車輛燈光使用情況的執法行動,對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車輛進行處罰。
廣州市公安局在答復中稱,機動車私自改裝使用氙氣燈屬違規行為。為此,該局已印發通知,對全市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提出明確要求,在車輛檢驗中,尤其是在年檢中發現私自改裝氙氣燈的機動車,一律作不合格處理,并責令車主恢復合格的車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