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誰許可上汽使用知識產權的所有者?8
2007-09-02 21:27:00
來源:
pcauto
作者:yinshufen
評論
江蘇聯盛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潘青松,代理過很多知識產權訴訟。他在仔細閱讀了上海某報的那篇文章后提醒記者,該報在引述上汽集團相關人士言論時,用了這樣的表述:“上汽集團才是原MG羅孚部分知識產權的正主”。這句話可以這樣解讀:90%是部分,1%甚至1‰也是部分,這樣的表述是不嚴謹的。
如此看來,其中是否有難言之隱,不得而知。如果上汽不能采取上述兩種方法以正視聽,則不可避免地會陷入被動。大家關注的焦點很有可能轉向這樣的話題:“上汽6700萬英鎊究竟買了什么”?
接下來還會出現怎樣的“新聞”,我們將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