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審議通過的《南京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將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屆時,南京將對機動車實行綠標、黃標環保標志分類管理。今后在控制機動車尾氣排放上,會像交管部門查處車輛違章一樣進行曝光處理。今天下午3:00,南京市將就該《辦法》舉行新聞發布會,市民可登錄“中國南京網站(www.nanjing.gov.cn)”新聞發布會板塊,在論壇內發帖留言提問。
車輛將分黃綠兩色標志
根據該《辦法》,屆時南京要對在用機動車實行環保標志分類管理(不包括摩托車和助力車)。環保標志分為黃、綠兩種顏色。如果在用機動車輛達到歐Ⅰ標準及以上,核發綠色標志;沒有達到歐Ⅰ標準的屬于高排放車輛,核發黃色標志。而這類高排量車主要是使用化油器或者開環電噴的車輛,多是集中在1998年前購置的。
盡管實施綠色標志乃大勢所趨,但環保標志具體怎么發放、實施,政策仍未出臺,甚至黃標、綠標標志怎么做,還沒有統一的說法。但可以肯定的是,對“黃標”機動車將進行交通管制,限制其行駛區域和時間,不久將會出臺方案。
尾氣超標車輛將被曝光
對于市民正在使用車輛的尾氣排放,明年將被強制納入年檢范圍。目前,位于城東、城南、河西、城北、江北5個方位的新型環保檢測場站已在建設過程中。東站設在石門坎附近或雨花臺區,南站設在江寧區,西站設在河西地區,北站設在邁皋橋地區,江北站設在浦口區或六合區。全新的機動車排放監測系統將形成。
在用機動車在停放地經排氣污染檢測不合格的,由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治理。而隨著環保部門正在建設的機動車排氣網絡監管系統和監控中心數據庫,今后在控制機動車尾氣排放上也可以像公安交管部門查處車輛違章曝光那樣進行處理,對機動車排放管理的各個環節進行監控。逾期不治理的,可處以二百元以下的罰款。《辦法》規定,市環保部門可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建立機動車排氣污染舉報聯合處理制度。對機動車排氣污染超標的,可以向該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發出排氣污染超標通知,督促其治理。
新規定對家轎影響不大
記者了解到,在尾氣檢測方法上,南京過去主要采用“怠速法”,這種方法只能對尾氣中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進行檢測,而對于汽車要在實際路面運行才會產生的氮氧化物的檢測顯得無能為力。而且“怠速法”給了部分車主“鉆空子”的機會。因為如果司機把汽車怠速降低,這樣發動機發動時用油就減少了,就會出現超標車“達標過關”的情況。而今后采用的“工況法”可以模擬汽車在道路行駛情況下怠速、減速、加速、換擋等實際工況,監視車輛連續運行下每個瞬間的尾氣成分。專業人士預計,啟用新的檢測方法后,將有10%現有達標車輛難以通過環保年檢。
但記者咨詢得知,其實新出臺的《辦法》對于家庭車輛(除了1998年前購置的)影響并不大,只需要按規定進行年檢即可;但會對柴油發動機,如公交車、大貨車、客車和面包車產生影響。這些車要達標是比較困難的。
年檢收費標準尚未出臺
“檢測將會采用定期和不定期兩種方法。”環保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對于新上牌的機動車,兩年進行一次排氣檢測,使用6年后則需要每年年檢前檢測一次。“我們還會聯合交管部門對機動車進行不定期檢查,主要是抽檢和路檢兩種形式。”據介紹,抽檢是由環保部門到車輛停放地進行監測,不達標的則需要整改;路檢主要是聯合交管部門一起上路檢查。“凡是檢測不合格的車輛都必須進行維修,復測合格了才允許上路。否則,將暫扣車主的行駛證。”
不過,對于市民關心的檢測費用,目前還沒有出臺。只是規定在對機動車排氣污染抽檢、路檢和復檢的,不得收取費用。“舊的尾氣檢測收費標準已經廢除,現在就等國家強制收費標準的出臺,但基本方針依舊是排污付費,治污受益。”